(毕业论文 页数:5 字数:6300)摘 要:早期乡土小说中的城市书写一直被评论界所忽略。本文以鲁迅的经典性文本《阿Q正传》为个案,通过解读阿Q进城的描写,分析早期乡土小说中的城市书写策略:一是以城里人的眼光去审视乡下人的愚昧,一是书写乡下人对城市的仰视、惧怕和拒斥心理。由此作者实现“揭出病症,以引起疗救注意” 的创作动机。书写乡下人城市感觉的方式对后来的乡土小说包括一些城市小说都有启发。 关键词:《阿Q正传》;乡土小说; 城里人;乡下人
近年来,城市小说里的乡土意识已引起学人的高度关注,甚至提出了“都市乡土小说”、“新乡土小说”的概念,随着农民大量迁徙城市的潮流,这类关注会越来越多。以此观照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进程,自然具有现实意义。然而对于乡土小说中的城市书写则关注不够,尽管在有些文章里有只言片语的涉猎,但学者将更多的热情投注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乡土小说,对早期乡土小说的城市书写鲜有关注,对一个世纪以来的乡土小说中的城市书写也缺乏系统、深入、细致的梳理与研究。提到传统的乡土小说写作,很容易想到鲁迅先生在《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里对“乡土文学”的解释,那就是“侨寓在都市”的青年作家在作品里诉说着“乡愁”。笔者认为,这只是乡土小说里城市书写的一个层面,还有一个层面就是在一些乡土小说里书写了乡土人物的城市印象。这些乡土人物的城市印象表明了他们对城市的基本态度:或仰视、或惧怕、或拒斥。而这些恰恰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阻力的最根本最直接的表现。开风气之先者是鲁迅先生,典范的文本就是《阿Q正传》。 《阿Q正传》表面上看是在为一个卑贱的小人物立传,这是明线,其实还有一个暗线,这个暗线就是他的“进城”。小说一共有三处写到其进城,可以说其短暂的生命历程与他的“进城”密切相关,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从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旧人物的悲剧是必然的。在阿Q的悲剧命运中显现了20世纪初乡土人物对城市的初步感觉,这种感觉是封闭自足的乡土世界与城市初次接触的感觉。鲁迅先生对阿Q的城市感觉书写模式对后来的一些乡土小说的写作具有示范意义,同时对后来的城市小说写作亦具有启发意义。 一 小说先概括叙述了他的几次进城经历,这里对城市的书写不是直接的具体的,而是将城市的书写作为介绍人物背景的方式。阿Q是一个有过进城经历的乡土人物,但是阿Q“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 ‘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在阿Q眼里,这些都是错的,可笑的。很显然阿Q以乡下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对城市生活予以了批判和否定。这里作者运用了两种笔调,一是阿Q的笔调,他否定了城市,这是城乡对立的显著表现,一是文本叙述的笔调,文中写道:“然而未庄人真是不见世面的可笑的乡下人呵,他们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文本叙述的笔调显然是站在了城市文明的立场上。费孝通在其学术代表作《文字下乡》里曾敏锐而精辟地指出:“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1]但无知是相对的,“乡下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2]当城市把持着文明的话语权的时候,乡下人则成了愚昧的化身。 阿Q对城市的拒斥不独表现在嘲笑城里的生活方式,他对由城而返的钱老太爷家的大儿子也甚为不满,他呼其为“假洋鬼子”。“假洋鬼子”“先前跑上城里去过洋学堂,不知怎么又跑到东洋去了,半年后他回到家里,腿也直了,辫子也不见了”,阿Q“一见他,一定在肚子里暗暗的咒骂”。他尤其“‘深恶痛绝之’的是他的一条假辫子。辫子而至于假,就是没有了做人的资格”。阿Q的“笑”和“骂”是一致的,表明了乡土人物对城市的拒斥态度。20世纪初在城市阴影的笼罩之下,面对城市给乡村带来的巨大压力,阿Q要心安理得地活着,所以他的“笑”和“骂”就成了自我保护的武器。这也是他的精神胜利法的标志。 小说第二次写阿Q进城是颇费了些功夫,作者先交待了他进城的原因。阿Q为什么进城呢?《第五章 生计问题》描写了其爱情受挫之后的不幸遭遇:被剥去了身上唯一的布衫,赤膊躺在夜幕下的土谷祠,走在路上村人如同避瘟疫般的避着他,即便是十一岁的女孩也如此,还有他再也不能赊欠酒钱,最后连管土谷祠的老头子也催他走,村里也没人请他做短工。因此他无处可住、无食可吃,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去偷尼姑庵地里的萝卜,结果还被在他眼里看起来很柔弱的尼姑大声呵斥了一番,在未庄阿Q已无以为生,他被逼出了未庄。这是他进城的动机。在乡村因没有活路而被逼进了城的人物,在后来的一些乡土小说及城市小说里都有所反映,像萧红《生死场》里的金枝、丁玲《奔》里的几个村民及谢冰莹《一个乡下女人》中的乡下老太、老舍《骆驼祥子》里的祥子等。 小说到这里,一般读者以为接下来作者要写阿Q在城里的经历了。然而作者却在“他已经打定了进城的主意了”后嘎然而止。时光一下从阿Q离开时的春天跳到了中秋时节,阿Q又回到了未庄。《第六章 从中兴到末路》表面上描写阿Q这次回到未庄后的生活,其实浓墨重彩的则是他这次也是最重要的影响他生命进程的进城经历。 这次经历作者采用倒叙的方式,先写结果:“阿Q回来了。”次写这次回来与往常的不同:前几回“大抵早就兴高采烈的对人说,但这一次却并不,所以也没有一个人留心到。”接着写人们惊异地在酒店里看到阿Q用现钱打酒喝,大家对他立时提了兴趣。阿Q于是开始炫耀他的进城经历。在阿Q断断续续的炫耀中,未庄人了解了阿Q在城里的经历,主要有三件事:一是得知他在举人老爷家帮忙,后来因为举人老爷实在太“妈妈的”了,他不高兴再帮忙了;二是他的回来似乎是不满城里人的那些前文叙述的过错之外,还有是因为“女人的走路也扭得不很好”;三是最令他大开眼界的是看到了“杀革命党”的情形。用他的话说是“好看好看”。阿Q赢得了未庄人的尊重,连原来不让阿Q姓赵的赵老太爷也请他去家里要买他从城里带来的东西。由此可见乡下人对城市的仰视心理。在乡下人的仰视中,阿Q在未庄很是威风了一把,但最终狐狸还是露出了尾巴:他在城里做的是小偷的行当,而且因为不会上墙也不能进洞,只是在外面接东西。 在阿Q的叙述中,我们没有看到代表城市符号的街道和楼房,看到的只是地位在乡下人眼里看来显得高贵的“举人”、走路扭得不很好的女人、革命党被杀、偷窃等。城市在阿Q的眼里变成了一个混乱而罪恶的场所。与第一处书写阿Q对城市的感觉一样,乡土人物对城市是拒斥的,不同的是,这里叙述者没有像第一次那样显现自己的城里人姿态。城市里的混乱、罪恶成为后来的一些城市小说常见的叙述模式。 小说接下来写这次进城对阿Q的影响。《第七章 革命》和《第八章 不准革命》叙述了阿Q返回未庄后的生活。城市生活最终影响了乡村,住在城里的举人老爷的船在一天晚上偷偷地进了未庄,城里的动乱因此而波及到乡下,未庄跟着也“不安”起来:谣言四起,传说革命党一夜之间就进了城,“个个白盔白甲:穿着崇正皇帝的素”。亲眼见过杀掉革命党的阿Q先是受了他人的影响,“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深恶而痛绝之”。但见举人老爷如此张皇,他也有些“神往”。一天趁着酒兴,他在路上喊着“造反了!造反了!”他的行为立时让未庄的人有了恐惧。赵太爷、秀才、赵白眼、管祠的老头子对阿Q意外的客气。但是阿Q毕竟是小人物,所以他的革命仅仅只是动动口、幻想“要什么有什么”,只是跟在别人后面把辫子盘在顶上,当假洋鬼子等人不让他革命,他也只能乖乖地在一边独自痛苦而无他法。未庄委实混乱了一次:那就是在一个无月的漆黑的夜晚,赵家被抢。阿Q没有参加这次哄抢,虽然他很想参加,而且还在现场偷窥着,但最终没有动。然而最终因为这场抢劫,阿Q被抓进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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