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页数:5字数:5356)摘 要:管理公正是一个重要目标,但公正在不同的时代和环境等有不同的内涵。图书馆管理公正以图书馆制度保障有力、馆长公正地作为和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为前提,是图书馆内部管理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充分实现“以人为本”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图书馆管理;管理公正;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
目录
1 管理公正是一个重要的管理目标
2 图书馆管理公正的规定性
3 管理公正对于图书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义
管理是一切有组织的活动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着图书馆工作的成效,因此,图书馆内部管理能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管理公正与否有着密切关系。 1 管理公正是一个重要的管理目标 1.1 管理被称为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管理在字面上有“管辖”和“处理”等意[1]。关于管理的定义,有的认为是“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的控制人和组织的行为使之趋向预定目标的技术、科学和活动”[2],还有的以为“管理就是决策”[3]等,但有一点大家形成共识,即管理具有同生产力社会化生产相联系的自然属性和同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的社会属性。所以,管理就是“管人”、“理事”,核心在于处理好人际关系[4],起着重要的润滑作用。管理活动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管理过程需要科学性,也需要艺术性。 对人的管理可进行各种类分。图书馆管理,是指在行业范围上区别于学校管理、企业管理等的活动;科学管理、人本管理等,指在方法策略上有所不同的管理过程。图书馆工作中的广义管理,包括读者管理、馆员管理等,在馆员管理中还可分为人事管理、劳资管理等等。本文探讨的是图书馆内部的现行管理,以馆员管理为主要思考对象; 1.2 管理公正要求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公正,一般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5],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范畴。马克思指出,“关于永恒公正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6]管理公正尽管体现管理的水准和层次,应当是坚持公平正义,不偏不倚的管理,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和运行机制中则有不同的内涵,形成了不同的管理公正。所以,在现代管理实践中,管理公正是一个重要目标,不仅应指管理结果公正,而且应指管理制度、管理行为公正,不但要求管理的内容公正,同时也要求管理的形式公正。 2 图书馆管理公正的规定性 图书馆的管理公正,涵盖着具有图书馆特点的公平、平等与平衡,有着多向度的含义,其规定性主要体现如下。 2.1图书馆制度保障有力 图书馆实现管理公正首先要以图书馆制度为前提,而且,这个制度有利于管理公正的实现。“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7]只有那种有助于图书馆事业整体的发展与馆员个体利益和价值的普遍获得和实现,以公正、公平为原则的制度,才有利于实现图书馆的管理公正。图书馆要做到制度公正而保障有力,其制定管理制度的依据、制定管理制度的过程以及管理制度的内容等都必须是公正的。 2.2 馆长公正无私 在图书馆内部现行管理中,馆长的道德品质公平、正直与否,选择的管理方式公正与否,在管理行为中能否遵循公正的原则,对管理公正的水平起着决定性作用。馆长必须公正无私地作为,才会有切实的管理公正。 首先是馆长要有公正的思想意识。图书馆管理曾长期坚持传统的公正观,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等公正观在现行管理中仍有很深的影响。馆长在新时期既应坚持功利主义公正观,如遵循按能力和贡献分配、任人唯贤和机会均等等原则,但又不唯能力和贡献或作用和价值论,不违背调剂和协调原则;既提倡人道主义公正观,如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满足人的需要,但也不单纯强调这一点,要注意保护能力强和贡献突出者以及拔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馆长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适合现代管理实践需要的公正观,才能选择公正的管理目标和方式。 再就是馆长的言行要公正。馆长不仅应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管理公正的标准,与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统一认识,而且要保持前后言行一致,严格、自觉地坚持公正的原则。 馆长的公正言行既决定着图书馆的运行和发展,又对馆员的言行起着示范作用,其价值导向效果对管理公正产生着重要影响。如,馆长的言行不公正,至少有三种副作用:一是馆员盲目效仿,认为馆长做的就是对的;二是馆员积极支持,虽然明知馆长言行不妥,但觉得对自己有利,因而默认或以实际行动促进这种不公正;三是馆员有恃无恐,以为“上行”就可“下效”。所有这些行为都会导致图书馆中出现不公正的现象。 2.3 监督体系行之有效 这个监督体系应包括对馆长言行公正性认定的管理评价,以及对馆长言行公正性的管理监控。 图书馆管理评价有两种,一是馆长的自我评价;二是外部评价。前者要通过馆长的信念和自觉性发生作用,即馆长一旦发现自己的言行不符合公正原则,就会产生道德自责。社会对馆长公正性的评定,主要指读者、社会各界和上级主管部门等的评价。这种评价能够引起馆长的共鸣,促使管理行为公正化。其作用在于,即使馆长有时没意识到或不愿改变其言行,但强大的舆论力量使他不得不重新选择自己的行为。 图书馆管理监控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馆长在自我评价基础上的内部监控,另一种来自于外部。馆长自我监控是馆长对自身言行的判断,在发现自己的行为与公正的原则相悖时,就会自觉地采取调控措施。外部对馆长的监控有两种情形。一是外部评价提醒馆长省悟,使之认识到自己言行的不公正性,并主动加以改正。这是一种外部监督与内部调控相结合,是一种被动性自律;二是外部评价提醒后馆长虽然仍没能省悟,但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不得不改变其不公正行为,这是一种他律。这时的评价实际上是“强制”馆长选择公正的言行。 最好的调控方式,是馆长经自我评价或外部评价自觉地改变不公正的言行。这要求馆长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正确的公正理念,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品质。只有这样,馆长才能自觉或通过提醒认识自己行为的偏差,才有自律的前提。因此,要保证图书馆管理公正,必须强化馆长的公正意识,训练其公正言行,使公平、正直成为馆长人格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在图书馆管理实践中,馆长并非总有这种自觉性,也并非总是理性的。馆长有时可能把个人利益置于图书馆和馆员的利益之上,甚至会以权谋私,以致造成损害和危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外部监控和相应的制约措施,不公正的言行就不能得到纠正和惩罚。因此,在对馆长行为的调控上,内外两种监控缺一不可,二者互相补充才能建立起完善的体系。 3 管理公正对于图书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最集中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利益观和价值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在“以人的人权为本”、“以人的利益为本”和“以人的作用为本”等各层面意蕴的实现上。所以,在图书馆内部管理中,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以人为本”的意蕴,必须有“管人”和“理事”公正的保障。 3.1 管理公正彰显了人权层面“以人为本”的精神 图书馆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首先应实现人权层面的“以人为本”。宪法规定公民享有17个方面的权利,如言论、出版、宗教信仰、从事科研、创作及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批评、建议、检举权,以及劳动、休息和教育权等。 这些权利受刑法、行政法、婚姻家庭法和民法的保护。 图书馆内实现人权层面的“以人为本”,就是不仅应维护和实现馆员的人格权,如生命权、亲权、监护权、继承权等,还要特别重视馆员的身份权,如人身自由权、安全权、隐私权、荣誉权等。当前尤应关注的是馆员的竞聘权、著作权、发明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图书馆必须充分尊重馆员的生命和尊严,尊重馆员的劳动和创造,“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8] 但是,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国家为公民行使上述权利既提供了保障,同时要求公民行使权利时不能超出法律所给定的范围。如,我国宪法对自由权的行使规定了“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等7个方面的义务。因而,在任何时候,任何馆员既不能享有绝对的权利,也不应承担单纯的义务。图书馆既要维护馆员的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也要保证馆员的自由与纪律的统一性。如果允许某些馆员拥有自由而不遵守相应的纪律,就无法体现以“每个”馆员的人权为本的精神。图书馆必须公平、正义地处理馆员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维护馆内自由与纪律的统一。这是所有馆员的普遍诉求,也是图书馆管理公正的重要任务。各类型图书馆都应努力强化管理,积极保障馆员权利的充分实现,从而凸显图书馆管理的公正性和“以人为本”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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