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答辩论文经管论文工商管理论文

试论国有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选择

  • 简介:(毕业论文 字数:5567 页数:5)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国有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前提,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不完善,以及国有资产所有人缺位,造成了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在综合分析几种常见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基础上,根据...
    • 请与管理员联系购买资料 QQ:5739126
  • 论文简介
  • 相关论文
  • 论文下载

(毕业论文 字数:5567 页数:5)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国有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前提,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不完善,以及国有资产所有人缺位,造成了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在综合分析几种常见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国情,提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模式不能选择某种现有的单一模式,必须应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内外兼修的方法。

关键字:治理结构,外部治理型治理结构,内部治理型治理结构

目录

一、 外部治理型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 内部治理型的公司治理结构
三、 两种治理模式优劣的比较
四、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五、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模式的选择

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就建立不起来,其他方面的改革也就难以进行。十几年来,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济责任制、利改税、股份制等阶段,积累了一定经验,也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值得深思的是,许多国有企业并没有因此而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这其中的核心问题是没有一个合理、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
企业治理结构是处理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债权人、员工等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权、责、利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其实质是要解决因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解决代理问题的机制有两类:一类是外部治理机制,即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等市场机制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利益的作用和影响;另一类是内部治理机制,即企业内部通过组织程序所明确的所有者、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利益分配及制衡关系,即通常所讲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治理结构首先要保证经理人员有足够的控制权自由经营管理企业,其次要做到经理与股东激励相容,即能使经理人员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为。
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有差异的。这种制度安排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家庭监控型的公司治理模式,也叫东南亚模式。主要是东南亚国家和香港、台湾的大多数公司采取的一种治理模式。这些地区的公司大都是家族性企业,公司主要依靠血缘关系和亲情关系来进行,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制约都是本家族成员来进行的,这种治理模式不可能为国有企业采用。另外两类,一类是以英美为代表的强调公司所有者通过市场对公司经营者进行约束的外部治理型模式,另一类是以日德为代表的强调公司所有者通过在公司内部建立权利的监督和制衡机制来约束公司经营者的内部治理型模式。前者被形象地称为“用脚投票”,后者则被称为是“用手投票”。一国公司采用何种治理结构模式主要取决于该国的公司股权结构、融资结构,以及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和法律制度。
下面就详细分析治理结构的主要模式,并根据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出现的问题,提出适合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

一、 外部治理型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公司所有者治理结构中,股东比较分散,持股量在10%以下都有可能控股一家公司,以基金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占据了主导地位。股权主体的多元化,使所有者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发挥相互约束、相互制衡的作用。但是,股权的过度分散,使股东用手投票的行为成了其它股东“搭便车”的公共行为,股东投票的积极性不高,致使所有者公司治理结构被经理人员架空的现象。
在管理层治理结构中,经理人员不仅受到来自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监督,还要受到来自残酷的市场竞争带来的压力,经理人员干不好,随时都有可能被撤换或公司被人接管。但是,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独立的监事会机构设置,其监督机构是设在董事会之下的。董事会之下又分别设立常委会、监事会、酬金会、提名会、财务会和公共会。
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引入了外部董事制度和职工持股制度,比较成功地解决了对管理层的监督问题和长期困扰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的劳资矛盾问题。
外部独立董事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专家治理制度。独立董事作为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中间人,既可帮助委托人对重大财务问题的决策咨询,又可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依约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防止“内部人控制”和高层管理人员的合谋行为。缺点是独立董事的作用也受到对其激励程度的约束和市场对其价值的正确判断。
职工持股制度。美国的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内部职工持股制度和职工持股计划。内部持工持股制度是指公司内部职工可以自己出资购买所在公司的股票。这种形式的职工持股制度仍然是资本雇用劳动观念,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没有得到体现,对解决劳资利益冲突问题有一定的作用,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职工持股计划则是根据职工对公司业绩贡献的大小确定人力资本在公司中所占的股份,其认股的形式包括出资认购、核定认购、增股、绩效股、红股等形式。职工持股计划在美国公司的推广,很好解决了劳资利益的矛盾冲突,刺激了美国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和新经济的发展。
股票期权制度。美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年收入在全世界算高的,有的高达上千万美元。其激励的措施除了年薪之外,还实施了股票期权制度,将管理人员的当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 内部治理型的公司治理结构
日本和德国是这一模式的代表,尽管日德两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但共同特点也十分明显:公司主要依靠银行间接融资,股权结构以法人资本相互持股为主体并吸收个人资本,股权相对集中,股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法人大股东获取公司控制权,通过“用手投票”直接约束经营者,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形成这一治理模式的内在动力在于,拥有相对集中股权的法人股东通过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可以获得足以补偿成本的较高收益。同时,由于股份集中程度较高,拥有大量股份的股东很难通过证券市场转移风险,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公司所有者不可能非常有效地通过市场对公司经营者实施监督。但是,由于法人股东具有承担资产责任的能力、公司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利益,由他们直接参与公司治理、监督约束经营者能够较好的保证经营者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其所有者的长远利益。
日本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主要是通过公司内部权利结构来实现对经营者的监督。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企业内部,决策与执行都由内部人员承担。监督和约束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来自交叉持股的持股公司,同一企业集团内的企业通过交叉持股来实现相互控制。总经理会 (社长会 )就是大股东会。如果一个企业经营绩效差或者经营者没有能力,大股东会就会对该企业的经营者提出批评意见,督促其改进工作,直至罢免经营者。另一重要监督来自主银行。主银行一般有三个特点:提供较大份额的贷款、拥有一定的股本(5%以下)、派出职员任客户企业的经理或董事。银行几乎不持有与自己没有交易关系的公司的股份,持股目的基本上是实现和保持企业的系列化和集团化。主银行监督公司运转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公司业绩较好、企业运转正常时,主银行不进行干预,但在公司业绩很差时,就行使控制权力。由于主银行对企业的资金流动密切关注,所以能及早发现财务问题,并采取行动。譬如事先通知相关企业采取对策,如果公司业绩仍然恶化,主银行就通过大股东会、董事会更换经理人员。主银行也可以向相关企业派驻人员,包括董事等。借助于这些手段,主银行就成了相关公司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监督者。
决定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性原因是日本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日本控制公司股权的主要是法人,既包括金融机构又包括实业公司。法人持股比率在1960年为40.9%,1984年为 6 4.4%,1 989年增加到 72 %。法人持股主要是集团内企业交叉持股,集团形成一个大股东会。交叉持股目的在于使股东稳定化,以实现集团企业间相互支持和相互控制,而不是为了得到较高的股息或红利。所以,法人持有的股票轻易不出手,股票市场因此也对经理人员影响甚微。股票市场上的兼并也很少发生。日本公司的兼并活动进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虽然有所增加,但主要发生在中小企业之间或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而且,即使兼并也很少采用公开购买股票的方式,往往是合并双方的大股东先行商谈,再转移股票。

三、 两种治理模式优劣的比较
以上对英、美和德、日两种类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及其产生的主、客观背景做了介绍。接下来的问题是:孰优孰劣?两种类型模式在解决公司控制权、对代理人实施约束和激励方面尽管在方式上有差异,各有所长和所短,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都是有效的,不存在明显的、重大的缺陷。不能笼统地判定其中一种模式优于另一种。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主流的观点比较推崇日德模式,认为这种治理结构有利于维持主要法人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长期关系,鼓励企业的长远发展,这一时期咄咄逼人的日本和德国企业的市场表现就是这一治理结构有效性的明证。而英美围绕证券市场治理结构,则容易导致经理人员为了眼前的投资回报而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有论者认为日德模式有利于使公司资本成为“虔诚资本”并长期服务于企业。也有论者认为这一模式可以节约公司获得长期资本的成本和降低资本的信息成本。但从上一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美国经济持续增长、日德经济步入长期衰退,特别是通过对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反思,人们认为英美模式更为优越,这一认识逐渐占据主流地位。一般认为英美模式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而且发育完善的证券市场能更加有效地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模式可以降低资本的搜索成本和监督管理成本,从而为公司创造了竞争优势。但是比较公司治理结构不能不去考察决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性因素。英美模式的成功有赖于英美公司所处的制度环境。很难想象,如果没有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没有发达完善的证券市场和“企业家市场”,没有公正透明的经济中介服务,没有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英美模式还能有效地运行。因此有论者认为:日德模式在法制和市场环境相对不完善的情况下,较好的解决了市场残缺和市场失灵问题。

四、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够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成功建立起来,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监督约束手段失灵,使内部人的不当行为难以得到适时校正和遏止。根据公司运作体制,股东维护自己股份权益可以通过两种手段,即“用手投票”股东可以积极行使表决权促使经理人为股东和公司利益服务;也可以“用脚投票”在股票市场上及时转让股份,以规避经理人不当行为带来的投资风险。两种约束手段的行使,必须一方面依赖于股东大会、股东权利的真正行使,一方面依赖于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的成熟运作,以便公正评判经理人员的业绩。然而,我国不少企业改制后并未将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甚至相当一部分企业未成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虚置现象很普遍。在资本市场上,国有股权的上市流通受到障碍,转让受限,造成市场制约机制失效,国家所有者能将“用脚投票”的产权退出机制保证其利益;股市容量小,股份流量低,充满了投机气氛,失真的市场信号难以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公司价值。凡此种种,使得资产所有者“用手投票”的内部参与机制和“用脚投票”的外部退出机制运行受滞,股东控制手段的失灵,很难校正和遏止内部人的不当行为。

五、 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模式的选择
在我国资本市场和企业家市场都不够发达,采用英美的外部治理型的公司治理结构显然条件不充分。然而,由于目前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普遍存在内部控制问题,如果单一采用内部治理型的治理结构无疑也是不行的。因而,根据我国的国情,对于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的选择,不能单一的采用英美型或日德型就行得通的,必须应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内外兼修的方法。
1、实现产权多元化,确保所有者到位,塑造新的“外部人”。
国有企业的改制,不是简单地降低国有股比重,而应使企业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并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市场定位和竞争优势。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由真正承担风险的资产所有者充当“外部人”,这些“外部人”从竞争的经理市场上选择经理人员作为代理人,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激励,从而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

查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