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答辩论文社会论文其他社会学论文

当生命选择死亡时

  • 简介:对死亡问题的重视可说是人类的本性,这个问题随着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有了新的意义。对于患有某些不治之症而生命垂危或濒临死亡的人来说,生与死的边界正在日益变得模糊起来。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及其有限资源继续维持这类人员的机体的生命(有的人已经脑...
    • 请与管理员联系购买资料 QQ:5739126
  • 论文简介
  • 相关论文
  • 论文下载
目录 1.让我们先从安乐死的定义着手,"安乐死"这一概念译自希腊文"Euthamasia"一词,原意为"快乐的死亡"或"尊严的死亡"。
2.在外国,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争取自愿安乐死合法化的团体。
3.“让我安安静静的走完最后几步!”这是诸多晚期癌症病人的最后呼唤。
4.上述事实说明安乐死得到多数国人的赞成。
5.衰老、死亡是生命发展的必然结果,无论人们有多么强烈的求生欲望,人们怎样回避死亡,都将面临死亡。 参考资料 [1] 黄海全.试论安乐死.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8,14(8):510
[2] 任天章.我国开展死亡教育之我见.中国医学伦理学.1994,(4):4
[3] 周启华.我国安乐死大事纪要.中国医学伦理学.1999,(1):51
[4] 郭清秀,石月清.安乐死的现实呼唤与思考.中国医学伦理学.1997,(3):42
对死亡问题的重视可说是人类的本性,这个问题随着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有了新的意义。对于患有某些不治之症而生命垂危或濒临死亡的人来说,生与死的边界正在日益变得模糊起来。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及其有限资源继续维持这类人员的机体的生命(有的人已经脑死亡),还是让其安乐死?生命的量和质的问题给伦理学带来了新课题。
今天,安乐死问题已经引起了医学、法律和社会的极大关注,有对之进行重新审视的必要。安乐死与现行法律的不一致并不影响医学、伦理、法学对这一问题的继续探讨。就是说,对安乐死的分析定性当然不能离开现行的法律,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现有关于安乐死的法律仍有待制定和完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讨论安乐死问题,如果用现有不完善的法律条文去套用安乐死,进行是非定论是不妥的。安乐死是医学问题,是法律问题,但它首先是伦理学问题,应着重进行的是伦理学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安乐死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查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