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新闻”是我国公关界在90年代初提出的新概念。如1991年出版的《公共关系学教程》在论及新闻稿写作时使用了“公关新闻”一语①,而1992年出版的《公关写作艺术》更将“公关新闻”列为专章加以论述②。有学者认为,“公关新闻”概念是对那些由公关人员策划出来而又获得了媒介报道的“新闻事件”的科学表达。③它不同于传播学讲的“媒介事件”,也不同于新闻学讲的“宣传性现象”。因为“媒介事件”和“宣传性现象”这两个异名同实的概念所指称的,仅仅是社会组织策划出来的“新闻事件”本身。只有当这种人为的新闻事件获得媒介报道之后才成为“公关新闻”,而没有被媒介报道的那些人为的新闻事件就只是“媒介事件”或“宣传性现象”,不属于“公关新闻”的范畴。所以,公关新闻是以公关活动与新闻报道结合在一起而产生的一个新生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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