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从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本文从在我国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的现实意义和存在性、可行性入手,介绍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管理机制、立法工作、试点工作及应进行的配套改革,并针对我国目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创新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构想。在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前提下,积极寻求富有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自1995年在上海市率先试行政府采购以来,目前已有半数省市在试行这项制度,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政府支出管理的重要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广为应用。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所遵循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购买支出所达到的规模效益,它的影响已超过单纯的财政支出管理,涉及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国内国际经济合作领域.鉴于此,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有必要研究和探索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和国际惯例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 一、 政府采购及其历史演变 世界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教育、国防、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健康和安全等,购买大量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在政府支出中占有很大份额,并在国内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国际上对政府采购没有统一的定义,在这里我们将政府采购定义为: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从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一般中央政府采购大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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