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务装备市场中的竞争贯穿于装备的定货、生产加工到交货的全过程,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种竞争的规模范围与深度影响,主要取决于防务装备采购制度,特别是装备采购合同的竞争性。因此,本文所讲防务装备市场的竞争问题,实质上是谈军事装备采购的竞争性。 一、防务装备竞争性采购产生的原因 从武器装备的获得过程来看,采购费用合同本身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变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是防务装备竞争性采购产生的直接原因。武器装备采购过程的特点意味着防务装备市场不可能是一个传统的、古典化的市场体系,而是一种类似行政买卖关系的市场体系。由于缺乏普通意义上的市场动力,因而有效地采购武器装备要求采购的真实主体———政府———既要通过直接控制承包商,又要通过实施奖优罚劣措施来干预装备采购,降低装备采购的财务风险。防务装备竞争性采购中广泛使用的种种刺激手段就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有效达到上述目标而采取的具有契约约束性质的措施。 然而,导致防务装备竞争性采购产生的更为内在的原因应该是对于非竞争性采购的批判与扬弃上。在非竞争性采购条件下,装备采购的主体与客体分别处在相互对立的市场垄断地位两极上,他们通过某种性质的联系直接控制军事装备的生产和使用。一旦出现腐败、勾结贿赂等各种“道德危险”,那么军事装备的质量低下,技术含量递增速度降低及军事资源的无数浪费等问题将迅速出现,并可能导致该国军事实力及潜力的急剧下降,从而直接构成国家安全危机。为了防范道德危险,竞争性采购应运而生,它通过采购主客体的双向选择减少了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减少了生产装备企业的可能获得的租金,为进一步提高采办的稳定性与可信度打下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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