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政府管理过程中对人才的关注古来有之。吏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权的安危,而人才的选拔是关键,在这一点上,历代统治者均深谙此道。然而,如何才能做到有效地选拔优秀人才以确保政权的稳固对统治者来说一直是一个难题。在历经世袭、养士、军功、客卿、察举、征辟以及九品中正制所带来的弊端之后,科举制应运而生,并显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科举制度在中世纪被传入西方,经过发展和完善最终形成了今天的公务员考任制。 我国自199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考试做为进入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队伍的必经途径,并于2002年进一步强化了“凡进必考”的原则以增强制度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同时,以考试做为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些城市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撇开阶级属性,我们将会发现考任制度所蕴含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现代民主社会所追求的目标,而这一点也正是此制度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是古代科举制度所具有的一般特征,也是现代公务员制度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公开是指录用公职人员时应该面向社会,将相关内容(如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以公告等形式告之公众,使有志于从事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能够及时、便利地获取其所需要的信息以做出相应决策;而平等意指任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有相同的机会和权利参与竞争;竞争择优的原则则是指在录用公职人员时,要根据考试的结果进行择优选拔。三项原则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体现了现代民主社会所倡导的价值取向。然而,在任何有阶级的社会里,公开与平等只能是相对的,因此竞争也就有可能是以形式上平等但事实上的不平等为落脚点,从而导致择优的目标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公开到何种程度?平等是以何做为测量尺度?竞争的内容该如何确定?择优的标准又是什么?以上这些将是我国公务员考任制度发展过程中应该予以逐步完善的内容,也将是本文要探讨的关键问题之所在。... ... |
[人力资源] 考任制度发展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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