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公民参与公共行政,是公共行政的最新发展潮流,这是有其必然性的;而对公民参与公共行政,也需要一套制度设计才能切实保证之。本文就是从理论的探讨出发,对二者进行了逻辑性的初步思考,并结合东西方的实践应用进行了反思,希望对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主要是提供思考的视角等。 一、从“公民参与”视角看公共行政的历史演变 公共行政,无论从管理的视角还是从政治的视角看,都经历了较明显的同时也是较为经典的几个发展变化阶段:前者主要是传统管理时期和新公共管理时期;后者主要从传统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迈向了新公共行政;综合两者,则明显地从传统的公共行政阶段(强调统治)经过新公共管理(强调治理)阶段发展到了当前的新公共服务阶段(强调服务)。 而无论从哪个视角看,我们可以发现隐含在其中的两条规律是: 1、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从“唯上”逐步向“既协调上,又协调下”的格局演变,最后又发展到“更注重下”。 这条规律侧重于公共部门自身而言。具体而言,这种价值理念的变化趋势是从更注重考量管理者、管理机构本身和上级管理者、管理机构的利益慢慢发展到现在的更加注重考虑行政管理对象——即广大公众的利益。这种转变可以从各个时期的主流观点中看出来。在传统管理阶段的科学管理时期,著名的“科学管理之父”泰勒坚持效率第一,基本上把工人当成工具来管理;法约尔的“十四项原则”中,也大部分都强调对员工的管理和控制,诸如“建立一个统一能干的领导机构”、“注意维护纪律”、“使个人事务都处于控制之下”、“使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等;在这个时期,管理学家们非常注重组织结构和效率的研究,却把管理对象基本上作“机械人”、“经济人”的假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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