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收入分配说” [21] 认为,社会的总财富在各个社会成员之间的分布状态是经过四次分配形成的。市场是第一次分配的主持人,它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分配,社会财富被以工资、利润和利息的形式分配给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与世界各国一样,中国的第一次分配也导致经济不平等。第二次分配由政府主持,理论上说它应该按照“公平原则”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进行“再分配”。中国政府实施的再分配具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锦上添花”。即受到市场优待的人将进一步受到政府的优待,而在第一次分配处于不利境地的人将再次受到政府的歧视,从政府再分配中受益最大的群体恰恰是高收入群体。财政部最近的一次统计显示,中国政府的转移支付比市场分配更加不平等。非政府组织( NGO )通过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活动实施第三次分配。这次分配依据的是“道德原则”。目前第三次分配发挥的作用可以用“微不足道”来概括,但是它的确发挥了“雪中送炭”的作用。第四次分配也就是所谓的“灰色分配”和“黑色分配”,表现为各种犯罪活动,如偷窃、抢劫、贪污和受贿等等。中国的钱权交易和买官卖官的规模到底有多大,始终没有一个合理的估计。但是,毫无疑问,它对社会公正和政府合法性的损害却是难以估量的。按照这一收入分配理论,为了改善收入分配状况,中国目前应该实施一种“四面出击”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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