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 年 10 月 30 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立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高新技术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食品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长寿有了更高的要求,消费意识已开始由温饱型向营养保健型转变,通过食物达到调节人体功能的目的已成为人们的强烈愿望,希望保健食品能带来福音。因此,市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自 1996 年 6 月 1 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经卫生部审核批准的保健食品已达 1 000 余种,这对繁荣市场,为消费者提供适合自己食用的保健食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了解上海城区居民对保健食品的需求情况。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选择上海市有代表性的、经济水平中等的徐汇、卢湾、长宁、黄浦、闸北等区为调查点,抽取其中的工厂 2 个,事业单位 4 个,商业单位 4 个,中、小学校 4 所,老年活动中心 2 所,计 12 个单位 1 394 人。 1.2 调查方法 采用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保健食品居民需求调查表”,由调查人员按照调查表的内容,对调查对象进行询问填写。 1.3 统计方法 采用单因素χ2检验和多因素 Logistic 回归〔1〕对居民保健食品需求情况进行分析。 2 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 1 394 名对象中,性别分布:男性 42.54%,女性 57.46%。年龄分布:<40 岁的占 46.20%,40~60 岁的占 42.04%,>60 岁的占 11.76%。职业分布:医务人员、教师和科技人员占 31.71%,工人(包括退休职工)占 27.47%,公司与银行职员、行政干部和离休干部占 26.97%,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占13.8%。文化程度分布:小学及以下的占 1.43%,初中的占 19.66%,高中的占 41.75%,大学以上的占 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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