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具体比较 (一)定义: 中国: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这一定义的要点有: (1)按照关联方的判断标准,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即通常是在关联方关系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关联各方之间的交易。 (2)资源或义务的转移是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特征。通常情况下,在资源或义务转移的同时,风险和报酬也相应转移。 (3)关联方之间资源或义务的转移价格是了解关联方交易的关键。关联方交易通常来说能在一般商业条款中使参与双方受益。一般商业条款是指那些不会比与非关联方交易可望合理受益更多或更少的商业条款。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在使用其他条款没有有利之处时,经常以这种条款进行。但在某些情况下,关联态度交易是为了使交易的一方受益而进行的,例如,某一公司的董事可能影响销售给本人的一项资产的价格,使之低于市价,或是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便利而参与交易。另外,一项关联方交易可能按为减少企业由于另一国家税收或关税而引起的财务负担而设计的条款定价。 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使用的术语定义有: (1)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企业的技术资料等。 国际:在国际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使用的术语定义有: (1)控制,是指直接地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地拥有一个企业半数以上,或相当大姑量的表决权,并且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指挥该企业的财务与经营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