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存在并得以发展的信条和灵魂。其中,独立性又是灵魂中的灵魂。注册会计师职业一旦丧失了独立性,其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人们的怀疑。因此,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取信于投资大众和社会公众的必要条件。 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必须与被审查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拥有被审查企业股权或担任其高级职务,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地执行业务。形式上的独立性又可进一步分为组织上的独立性、经济上的独立性与人员上的独立性三种。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性,又称为精神独立性,即认为独立性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自信心以及在判断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的压力和影响。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袒护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自己的结论依附或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士的影响和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