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世纪以来,尽管英美国家的行政法理论和制度实践以及相应的社会背景条件都发生较大变化,但是,传统控权理念仍然具有深远的影响。一些著名的英美学者并未放弃传统,尤其是在行政法核心内容方面。韦德在充分认识现代国家的积极功能之后,依旧认为普通法院实施法律控制是行政法的主题, 从而反映了对行政权力增长的疑虑,对‘控制’和正在受到侵蚀的‘古典自由’的强调以及对政府可能‘凶暴地横冲直撞’(run amok)的恐惧。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没有一成不变的理念,只有一成不变的言词和语句,同一言词或语句的指称意义往往在时空转移中实现着变换。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学者在强调行政法控权功能时,对它的理解已与传统有着相当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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