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和《公司法》,我国企业实行股份制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新组建股份制企业;二是将现有企业有选择的改造为股份制公司。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股份制企业又称股份公司,从世界各国实际情况看,可以有三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股份公司包括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另一种是狭义的理解,股份公司专指比较完善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种理解为大多数国家认同,股份公司包括两类,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模式应是多元化的,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中国股份制企业,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在城乡集体企业基础上产生的多种股份合作制经济、部分国有企业在横向联系中形成的法人之间互相参股、控股和职工内部持股形成的尚未股份化但具有某些股份经济因素的企业,还有一类是正在改造和形成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