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二十多年的渐进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实质性的根本性改革阶段。而与此同时,各种深层次矛盾也浮出了水面,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摆在改革者的面前,其中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十分突出。根据1996年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统计数据,国有企业总资产为7.28余万亿元,总负债5.17万亿元,负债率高达71%,其中银行贷款则占70~80%。在企业本身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日趋下降的情况下,积欠银行的巨额债务难以清偿,银行与企业间不断恶化的债权债务关系已成为制约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主要障碍。本文通过对银行与企业不良债权债务问题的分析,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给出了处理问题的具体对策措施。 关键词 国企改革 不良债务 债转股 协调改革 Keyword: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Disadvantageous debts Transform Crediator’s Rights into stockholder’s Rights Coordinate reform
一、 国企改革中银行与企业不良债权债务问题的形成与影响
(一)国企改革中银行与企业不良债权债务问题的形成 企业负债经营是指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商业信用和发行债券等形式吸收资金并运用此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债经营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手段。企业负债与其资产之比称为资产负债率。在西方国家一般将50%视为企业是否过度负债的“标准线”,超过则说明借入资金多于权益资金,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实际上,企业合理的负债率的界定,应依据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同一国家的不同行业,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同一企业的不同经营周期等不同条件、不同情况而定。我国经济学家认为,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在45~60%间较为适宜。但据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课题组1996年的调查,全部国有工业企业的平均负债率为68.21%,有些行业偏高到80%以上。我国国有企业已出现了普遍性的过度负债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