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 我们因为the William Davidson 研究所的1997年工作室(workshop)和1997年AEA会议的许多有益评论,而感谢他们的参与。同Roger Gordon,钱颖一,Gerard Roland,Jan Svejnar 和徐成刚(音译)的讨论是极为令人振奋的。非常感谢来自于明尼苏达大学研究生院为王一渐提供的帮助津贴(Grant-in-Aid),它是我们的部分财力来源。 2. Gerard Roland 向我们指出,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也有获取多重任务的动机,以为这样他们就能更好的从政府那里获得补贴。 3. 换一种说法,国有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公共品。在于本项工作独立的一项研究中,Che和Qian(1997)深入研究了在提供地方公共品方面地方政府的角色及其含义。 4. 为了保持就业水平,政府可签订一份合同要求一家国有企业在其工资表上保证一定数量的工人。但由于基本工资无论从相对还是绝对看都在转型中减缩了,仅只列名于工资表上和收取基本工资对一名工人来说早不足以解决问题;如果来自国有企业的基本工资是唯一的收入,许多工人将位于或近于贫困(按照中国的标准)。另外,与数出工资表上的工人人头相比,监管则更为困难。一家国有企业可能把过剩工人当“二等公民”对待,剥夺他们的许多福利,例如不给他们健康护理福利,不维修企业提供的住房的破损窗户。 5. 请看有关转型的两篇出色调查,Dewatripont和Roland(1996)和McMillan(1997)。 为说明国有企业改革的困难,钱(1996)和李(1997)认为由于缺乏大投资者和(或)公司管理机构,需要持续的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来制约过度的内部控制引起的代理成本。然而,李的实证结论说明政府控制的净效应在中国转型过程中效率是在降低的。因此,需要新的理由来解释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缓慢速度。 6.与之有关的是,Berkowitz(1996)认为实际上地方政府官员故意减缓改革速度以减小利益分配上的冲击。 7.Gordon和Li(1997)从政府在分配上的顾虑和它导致的在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间缩小国有企业工资结构差距开始研究。然后他们分析了随之而来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间动态的相互作用,包括劳动力转移,生产力差异和财务业绩上的不同。我们的思考集中在为什么把低强度的刺激,或者,同样的,把压缩了的工资结构作为开始的合意政策。 8.白和陶(1997)用相似的方法来解释为什么在一种选举权(a franchise)中同时存在中心所有的(headquarters-owned)和独立所有的分支机构。 9.(1)的讨论见于本节最后。 10.这一假设的讨论见于本节最后。 11.换言之,与Jefferson和Rawski曾提出的观点不同,这种观点预测了在改革中国有企 业差的经济效益。有关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还可见Woo,et al(1993)和Woo,et al(1994)和白,李和王(1997)。 12.这一观点的一个哲学讨论见于Kornai(1992),Murrell和Wang(1993)提供了关于它的一个一般性分析。 参考目录 Aghion, Philippe, and Blanchard, Oliver, 1994: “On the Speed of Transition in Central Europe.” NBER Macroeconomics Annual, pp.283-318.
白重恩,李稻葵,王一渐,1997: “Enterprise Produ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