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上古神话“仅存零星”(鲁迅语),它仍然可以看作我国先民文化的包落万象的总系统,是反映特定时代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总和,可以分解为若干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分系统(或子系统)。就体现先民审美意识这一子系统而言,窃以为其总的特点是:极为朦胧、原始,且发展缓慢。这又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考查。 一 功利性:形式美不在视野之内 且把玩一下最著名的几个神话故事吧! 《女娲补天》、《羿射九日》、《夸父逐日》、《精卫填海》、《大禹治水》、《愚公移山》等,都是记述与赞美某种有益于人类的重要功绩,或某个激励人心的事件,功利目的不是积淀到了人们的意识深处,而是朗然凸现在字里行间,绝无所谓“审美观照”意味。现今我们能见到的(是经过了无数次由信息到反馈的运动,最后才定型的)文字材料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它口耳相传的最初形态了。这些简略的故事里,体现的是一种朦胧的崇高感,关注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美感出于一种对伟人——神的不凡作为的由衷的景仰,即出于对直接的物质功利追求,远不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克乃夫·贝尔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