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也是全国污染最轻的大型淡水湖(地表水质达到二类标准)。洪湖水生动植物丰富,尤其以莲藕的产量巨大,“鱼米之乡”名不虚传。然而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却是“守着金碗当穷汉。”以种植业为主的小农生产收入微薄,盛产的野莲藕因卖不出去而无人采收,大都烂在湖里。各种资源由于“资金和市场”等因素的制约得不到开发。地处洪湖湖畔的瞿家湾镇,人口12000人,1994年人均收入不足650元,属于全省21个重点老区贫困乡镇和全省六大插花 贫困乡镇之一。当地没有一条象样的公路,一部分农民的住房是茅草房甚至个别使用卷烟包装纸壳糊成的 。这个1987年从沙口镇分出来的新镇由于“经济薄弱,地处湖区”,基本没有乡村企业,在1993年被荆州地区定为“30个乡镇企业空白镇”加以整改 我们可以说,1993年以前的瞿家湾镇(及其下属瞿家湾村,洪湖蓝田公司的所在地)处于一种自锁定状态——称为“锁定I”。所谓锁定状态,就是由若干相互加强的作用因素,将系统约束在某一种状态(结构)附近,在外力作用下难以(但并非完全不能)改变其根本性质 。这里,我们不难识别出造成这种锁定状态的“互补性”因素。 首先,是根植于农耕文化的农民行为模式,用经济学术语就是极度的风险回避,或者“安全第一” 。因此,大多数农民不愿放弃土地,而是采用兼业化的方式来追求收入增加 。其次,是土地的双重产权。农户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不能出售,转让也需经村集体批准。当人口压力增大时,拥有所有权的村集体可以重新分配土地以保证公平,这就比单纯的私有产权更能避免两极分化 。同时,村集体保留(或毗邻)的公共土地(例如巨大的洪湖)还可以为贫困的农民生计提供额外保障。最后,是中央政府以保持稳定为主要目的的农村政策。城乡割据抑制了农民的流动,粮食和土地政策虽然保护了农民利益,也阻碍了资源流动;分税制和“费改税”政策对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有抑制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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