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教学中,音乐欣赏是以具体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的方式及其它辅助手段如阅读分析乐谱和介绍有关背景材料等来体验和领悟音乐的真谛,从而得到精神愉悦的一种审美性活动和创造性活动。欣赏,并不是单纯被动的接受,它要求全体学生积极性地参与和主动地探求。这种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表现得特别强烈。 然而长期以来,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我国中小学的音乐欣赏教学形成了一种标准的、固定的教学模式:1、介绍作者生平;2、介绍作品时代背景;3、介绍主题;4、介绍作品结构;5、完整欣赏全曲。于是很自然地,教师成了课堂的主体,一切都在教师的导听之中,让学生重复体验他人的体验,而非自身的感受。音乐欣赏课成了导听文本的复读机,照本宣科使得本应气氛活跃、充满生机的课堂成了死气沉沉的“一言课”,这样就使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大打折扣,让美育无法跟上素质教育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