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等学校都实行了“学分制”。在实际管理中采用的依旧是传统学年制的许多做法,集中反映学分制特点的选课制、导师制、弹性学制等并未能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如学生在选择教师、专业、课程上缺乏自由度;学生难以自主决定学习进程以提前或延迟毕业;在教学管理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不是注重目标管理而是强调过程管理等等。有的学者将其归纳为“名为‘学分制’,形为 ‘学年学分制’,实为‘学年制’。”从教学管理实践上看,这样的“学分制”还很不完善,仍然严重束缚着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高等学校要实行完善的学分制就是要彻底改变学年制在教学计划、教学安排、学籍管理等方面僵化呆板的管理模式,注重目标管理,能够使学生按规定自主地选课选教,学生在弹性年限内修满学分,即可毕业。
一、管理制度改革滞后的原因
学分制是十九世纪末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20世纪初即被引入我国高校,1952年因“全面学苏”而废止。1978年,学分制在我国部分普通高等学校重新启动,逐步为其它高校接受。但学分制在我国高等学校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始终难以跳出传统教学管理制度的怪圈。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首先是部分人对教学管理制度在教学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只要抓好教学微观层次改革即抓好课程设置的调整、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的改革及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就可以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忽视了教学管理制度对提高教学质量所起到的关键作用。其次是计划经济下的“计划教育”思想作崇,在办教育的过程中,学校不是面向需求,而是面向计划;不是面向社会,而是面向政府。在教学过程中,学校轻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往往把学生当作被雕刻的对象,不尊重学生选择教育的自主权。甚至有少数人认为学分制起源于美国,它的哲学基础是人的个性自由发展,是与资本主义教育联系在一起的,在我国不宜提倡较为彻底的学分制。第三是怕麻烦,怕出乱子。有些高校认为实行完善的学分制工作量大,不容易管理,搞得不好还会引起混乱,不利于稳定,因而不敢大刀阔斧地实行完善的学分制;第四个原因是许多高等学校认为自己尚不具备实行完善的学分制的条件,师资力量、教学场地等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的供给难以满足学生的要求,以及毕业生就业市场尚不成熟等等,因此处于等待观望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