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燃煤发电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我国的能源消费以煤为主,1995年煤炭产量为12.8亿t。预测到2000年、2010年、2020年,我国煤炭产量将分别达到14亿t、23亿t和30亿t。煤炭在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丰富能源的同时,也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我国的环境形势非常严峻,烟尘、粉尘、SO2、NOx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酸雨等对大气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面积的29%。 燃煤电厂是煤炭的主要用户,由于电能在使用上有比其它能源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以及从节能的观点出发,应从能源发展战略上考虑将供各种工业和生活锅炉及民用所消耗的煤转化为电能,逐步达到先进产煤国家80%的煤用于发电的水平。据统计,1991年全国SO2排放量1622万t,燃煤电厂排放460万t,占排放总量的28.4%。1995年全国SO2排放量达到2 370万t,燃煤电厂排放的SO2约占排放总量的30%。2000年,预计燃煤电厂煤消费量为5.4亿t,预测排放SO2量为1 100万t,全国预测SO2排放总量为2163万t,燃煤电厂排放SO2占总排放量的50.86%。 根据我国电力工业“九.五”发展目标,到本世纪末,总装机容量为3亿kW,年发电量为1.4亿kW.h。燃煤电厂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是我国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燃煤电厂的发展要和环境保护密切结合,加快开发煤炭洁净燃烧技术,积极开发可替代煤的清洁能源,例如,核电、水电、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及生物质能等,特别是发展水电和核电,将会对减少SO2排放作出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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