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颁布,对不适应我国国情、难以操作的或在操作中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范,要求企业遵循同样的会计处理原则,旨在进一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本文首先对新准则中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计价基础问题和债务重组的过程中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税务处理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其次,论述了新准则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最后,提出新准则中尚待完善的方面和几点补充的建议。 [关键词] 债务重组 重组收益 现值 纳税处理 在市场经济的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致使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资金周转缓慢,出现暂时的资金紧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按我国的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清偿,但在债务人主管部门申请整顿且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了和解协议时,破产程序中止。此外,即使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也可能因为相关的过程持续过长费时费力,结果还可能难以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如数收回。于是就出现了债务重组这一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