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是通过立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可以正当行使的职权,也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最直接、最主要的监督手段。长期以来人们对它寄于厚望,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但实践中,会计监督作用一直不尽人意。会计改革以来,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而事实上会计监督却呈现出低效率、弱化势态。1995年10月26日召开的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对此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和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①1996年4月19日,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 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并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包括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在内的会计监督体系。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②随后财政部制定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从1996年6月17日起实施。③同时,理论界也就会计监督问题进行了讨论。这些举措无疑对加强会计监督,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乃至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笔者认为,我国会计界对会计监督的认识,还没有把握住其本质和立足点,因而影响了我国会计监督的规范。所以,要彻底改变会计监督不力状态,会计监督理论必须重新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