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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剩余索取权重要吗:大股东的流窜匪帮战略与会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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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在现代企业理论中,通常是以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来定义企业所有权。 现代企业理论关于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基本观点是,让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分享尽可能对应起来。由于享有剩余索取权实际上就意味着承担风险,而享有剩余控制权则意味着制造风险,所以,这一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基本原则又可表述为“风险承担者与风险制造者的对应”(张维迎,1996)。因为如果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人没有剩余索取权,或无法真正承担风险,这种剩余控制权就会成为一种“廉价控制权”,他就不会有努力作出好的决策的激励与约束; 同时,也因为行使剩余控制权的劳动(如经营劳动)最难观察与监督(张维迎,1995),从而难以直接根据他的努力水平来付报酬,只能根据间接的可予以观察的努力成果——即企业剩余——来付酬。所以让他享有剩余索取权可以解决这一监督难题,即让他进行自我监督,克服其道德风险。换言之,是由于对经营劳动(管理服务)的直接定价成本太高,只好将企业剩余索取权安排给经营者享有以对其进行间接定价(Yang and Ng,1995)。
企业所有权安排的上述基本原则体现于古典企业中,就表现为古典企业所有权安排合约的基本框架——企业股东(业主)独享企业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体现于现代企业中,则表现为现代企业所有权安排合约的基本框架——企业剩余控制权安排给企业经营者享有,而企业剩余索取权则安排给股东与经营者分享,以既能给股东提供选择与监督好经营者的激励,又能给经营者提供努力行使好剩余控制权的激励。
由上可以看出,在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基本框架中,企业剩余索取权是不可或缺的,是一种长期、有效的激励工具。 我们的问题是,在一个大股东可以直接或间接掠夺小股东与债权人而不会受到足以令其得不偿失的惩处的环境中,企业剩余索取权是否还很重要,不可或缺呢?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常驻匪帮战略与流窜匪帮战略的简单界定
三、企业剩余索取权重要吗:大股东的流窜匪帮战略与会计信息失真?
四、结语


  参考资料

主要参考文献:
Aghion, P., and Bolton, P., 1992,“An Incomplete Contracts Approach to Financial Contracting”,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59:473-494.
Yang,X.,and Ng,Y-K.,1995, “Theory of the Firm and Structure of Residual Rights”,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26:107-128.
张维迎,1995,《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
张维迎,1996,“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代理关系——兼评崔之元和周其仁的一些观点”,《经济研究》第9期。
张维迎,1998,“控制权损失的不可补偿性与国有企业兼并中的产权障碍”,《经济研究》第7期。
林毅夫、蔡日方、李周,1997,《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周其仁,1997,“‘控制权回报’和‘企业家控制的企业’——‘公有制经济’中企业
家人力资本产权的个案研究”,《经济研究》第5期。
刘芍佳、李骥,1998,“超产权论与企业绩效”,《经济研究》第8期。
谢德仁,2000,“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会计规则制定权合约安排”,《经济研究》第5期。
钱颖一,2000,《警惕滑入坏的市场经济——论法治的市场经济》,载见《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第6期。
钱颖一,2001,《市场与法治》,载《站在市场化改革前沿——吴敬琏教授从事经济研究50周年研讨会论文集》,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
吴敬琏,2001,《寻求助力 克服阻力——发展证券市场,建设现代市场经济》,载《财经界》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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