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处在征税第一线的基层税务机关,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因此加强基层税务机关法制建设,是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基础,多年来,基层税务机关在依法治税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每年的税法宣传月,都要围绕依法治税确定相应的主题。不过,以往多是从规范征税人和纳税人行为的角度着手,很少将“治税”同“治国”直接联系起来,本文依据所学知识,结合工作经验,提出把“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以期站在宏观的高度,思考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新方略。 一、当前依法治税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1、宏观上税收的“缺位”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 “费大于税”一直困挠着依法治税。其一,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持续下降与政府机构的迅速膨胀和政府支出的高速增长同时并存。其二,企业负担重与宏观税负水平低同时并存。近几年,关于企业负担重的抱怨声不绝于耳。特别是随着企业亏损面的扩大、下岗人员的增多,企业负担重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负担重又被引伸为税负重。但是实际上无论作怎样的比较,都不能说我国是高税负国家。恰恰相反,即使在发展中国家的范围内,10.2%的税负也是一个相当低的水平。企业负担和宏观税负应当是一种相互对应的关系。在政府从企业取得的税收额度处于较低水平的同时,企业的负担却达到不堪重负的地步。这其中的原因又是什么? 目前中国政府的收入大致有三块:一是税收,二是收费,三是举债。财政收入只是政府收入的一部分。政府机构的运转及其支出,除了规范性的财政收入之外,还有其他非规范性的资企来源的支撑;规范性的税收只是企业负担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各种非规范性的政府收入同样来自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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