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国家是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产生的,它的职能就是运用法权维护、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上层建筑,从而运用国家这个强大的杠杆为巩固和发展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 财政是执行和实现国家职能的手段,具体讲就是制导社会分配的手段。不能简单地认为仅仅是保证国用。从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来说,一要通过要素的分配来制导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技术进步,保证生产按照生产力再生产规律来发展。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原理,“需要是同满足需要的手段一同发展的,而且是依靠这个手段来发展的”。这就是国家制定产业政策、远景目标、战略目标的依据,也是制定技术政策的战略要求的依据。只有实现生产力再生产规律的要求,才能达到真正的高速度、高效益。二要通过利益的分配来制导社会经济结构,使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配置不同的生产关系,并使各种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导下,各得其所,各守其位,遵守补充的地位,有序地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发挥主动性和首创精神。这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生产力再生产的高速发展扫清道路、解放生产力的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