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课税制度是一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税制改革曾对我国财产课税制度作了一定程度上的完善,但相对于所得税制、商品税制来说,财产课税制度改革的步子要小得多。目前我国财产课税制度在税种设置、税制设计、组织收入等方面有其明显的不足,因此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财产课税制度,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公平、有效、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产课税体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 世界各国财产课税的发展概况及对我国的启示 二、 我国现行财产课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三、 完善我国财产课税制度的设想
主要参考资料:1、曲顺兰,《国外财产课税的比较与我国财产课税的完善》,《涉外税务》 1999年第5期 2、彭龙运,《外国财产课税制度》,《中国财政》1999年第6期3、王裕康等,《OECD国家财产税概况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税务》1999年第2期4、蒋晓惠,《论规范和完善我国财产税制》,《财贸经济》199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