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传统模式下,国有企业成了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我们需要仔细思考如何改变当前的监管制度,进而改变国有企业的状况,本文揭示了现有监管制度的弊端,并就如何解决这些弊端的问题上给出了一些思路。 关键词:国有企业,代理,经营者。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不难看出现有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存在着一些缺陷: 第一,国有企业在形式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只不过是个附属品。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国家是唯一的投资主体,企业从生产购销到管理人员的委派和职工的录用,都由国家计划安排,企业没有任何自主权,因此,对经营的盈亏也没有任何利益和责任。在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过程中,国家虽然通过立法形式建立了企业法人制度,但这是一种不完善的法人制度,国有企业名义上有法人地位,实际上却没有法人所必须具备的独立财产权,企业的经营管理仍要受政府的行政支配,国家对企业仍有无限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