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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中国政治] 以德治国

  • 简介: 原文 关于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问题,在中国历史上就有过儒法两家关于“德主刑辅”还是“刑主德辅”之争。先秦时期,西周周公制礼,提倡“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当时强调的是“刑”与“礼”的关系,而“刑”与“礼”的关系就是我们今天强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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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关于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问题,在中国历史上就有过儒法两家关于“德主刑辅”还是“刑主德辅”之争。先秦时期,西周周公制礼,提倡“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当时强调的是“刑”与“礼”的关系,而“刑”与“礼”的关系就是我们今天强调的“法”与“德”的关系。从那时起,我们就可以看到法与德在治理社会、管理国家的不同方面都在起作用。先秦之后,中国社会既经历了法家提出的“以法为本”、“严刑峻罚”的秦王朝时代,也经历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汉、唐、元、明、清时代。一直到近代,也就是清末以后,当时清政府由于内忧外患的原因,不得不进行修律,引进了西方的法律形式、法律制度。当时引进西方的法律形式、法律制度虽然是一种很被动的行为,但客观上却使法治思想在中国登陆。辛亥革命以后,法治思想在中国开始有所实践。到了上世纪80年代,我们国家就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一个方略。经过20年的努力,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正如火如荼,这时又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新思路,这到底是我们治国方略上的一种改变,还是中国法治进程的一次曲折,或者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沉淀的一次再提炼?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今天,我们所面对的虽依然是法治与德治之争,但“法”、“德”概念皆已不同于古代。“法”已不再仅限于刑罚,而是一个内容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德”也已不再是封建时代的道德,而是由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在信念加以维系,而以善恶为评价标准的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总和,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法治依靠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可使社会成员在法规监督的范围内不做违法之事,使人凌凌然有所畏怖但却难以增益“羞耻之心”和善恶观念。德治以道德的说服力和劝导力来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和伦理境界,并促使人性得以升华,增强道德自觉意识和内在约束力量。

......


  目录

目录
一 古今“德治”与“法治”的对比…………………………...3
二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4
(1)法治治外,德治治内,二者具有互补性。…………...4
A) 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和价值根源。……………4
B) 法律是道德的制度形态和外部形态。……………5
C) 法治和德治具有互补性。………………………….5
1) 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相互吸收。…………………5
2) 法律和道德在功能上相辅相成。…………………6
3) 法律和道德在实施中相互支撑。…………………6
(2)法是实现正义和善德的必要手段,道德是法存在并以求实现的目的。……………………………………………..7
(3)法律本身与实施中具有的局限性………………………8
A)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9
B) 再好的法律,也需要合适的人正确地去执行和适用, 也需要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支持…………………………..9
C) 法律的不健全和存在漏洞,官僚腐败的滋生……….10
三 市场经济离不开法与德……………………………………...10
(1) 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10
(2) 道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11
结束语……………………………………………………………..12
参考文献…………………………………………………………..13


  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
1 《人民日报》 2001年6月27日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2 福州大学法学院2004年夏季学术沙龙 《“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大家谈》
3 人民网 网友:乔新生 《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基础和前提》
4 章礼福、李卫东:《“法治”、“人治”、“德治”辨析》,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7月第4期。
5 冯国连:《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方略》,载《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8月第4期。
6 刘开兵:《春秋战国时期“法治”、“德治”思想探析》,载《行政与法》2002年第2期。
7 黄杨:《中西方传统“德法兼治”的主导倾向及其历史根源》,载《前沿》2002年第8期。


  简单介绍

文章摘要
在2001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把属于精神文明的道德建设和属于政治文明的法制建设都放到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高度来论述,并且强调二者的结合,是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思想的新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贡献。十六大报告又把“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十三年来的十条基本经验之一,并且把“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新内容,明确写入党章。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两者的结合,对于建设一个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先通过古时“德治”与“法治”关系的争论与现在二者的争论对比引出本人的观点,而后通过二者的关系对观点进行论证。
第一部分对比古今的“法”与“德”之争引出观点:“法”与“德”应该相结合。
第二部分主要通过“法”与“德”之间的关系来论证这个观点。主要通过二者的统一性,互补性等不可分割的关系入手,说明“法”离不开“德”,而“德”同样离不开“法”
第三部分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我们现在正在发展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离不开法律,同时市场经济也是一种诚信经济,离不开道德,所以二者必须相结合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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