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解决村委会服务功能弱化问题,增强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引导农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转变基层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方式,解决村民自治中的“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问题,促进“乡政村治”格局的长期稳定和规范化运行 三、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解决基层党组织不适当地干预村民自治和村民自治组织动摇党的领导权威问题,将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纳入法律制度的轨道 四、以贯彻实施新的《村组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摸索经验,树立典型,解决各地村民自治开展的不平衡问题,促进农村基层民主由点到面逐步推进 五、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提高农民(包括村组干部)的文化素质和政治参与意识,解决农民文化水平低、民主素养差的问题,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培养合格的主体 六、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民主必须与法律化、制度化相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