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中心作为一种半现行文件的管理机构,能否在我国普遍建立和推广,这一问题在档案界存在着较大的分歧。这种分歧在实践上主要表现在:我国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机关档案室体系,我们还是否有必要推翻档案室而另建文件中心;文件、档案分别管理的现状及相对落后的信息(通讯)技术是否会成为推广文件中心的障碍等。本文意在通过分析我国文件中心的实践,其与外国文件中心的联系和区别,与基层档案室的关系等,阐明它在我国推行的合理性及实践的方式。
一、 我国文件中心的实践
我国的第一家文件中心是1988年成立的甘肃省永靖县文件中心,经过10年的发展,参联机关已由原来的8家发展到24家,主要有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民政局、县计委、县经委等。它保管着各参联机关的文书、专业档案。永靖县文件中心为县档案局(馆)下属的一个股级单位,在县档案局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参联机关形成的各类非现行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加工、立卷、归档、编目等工作,保证文件的齐全和完整,积极提供利用,为参联机关服务;2、将到期的档案及时向档案馆移交;3、鉴定、销毁保管期限已满、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文件;4、维护各参联机关的使用和所有权,确保各类文件和档案的机密与安全;5、为参联机关复制案卷目录,以利查找;6、为参联机关编纂必要的文件汇集、大事记等资料。①
永靖县文件中心的优越性体现在:既可以节省费用,又可以提高管理效益;既可以保证管理质量并安全保管,又可以更好地集中提供优质服务。但它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1、各参联机关的档案意识减弱。各单位认为第二年文件移交到中心后自己就完事大吉,以后就可以不管不问了;2、文件在第二年就移交进中心,有些还处于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利用的状态,这样做不利于文件或档案发挥其现行效用;3、收集归档的文件偏重于文书档案,而对声像档案等特殊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归档意识不够;4、检索工具单一,只有案卷目录一种;5、编研材料不够深入,只限于编辑大事记和一些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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