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授权形式:
更新时间: 2007-03-17 18:38:31
软件语言:
软件平台:
软件类别:
文件大小: 66
评论等级:
下载次数: 0(今日:,本周:,本月:

软件简介

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 一 条             为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成本,明确公司各经营职能部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汽车使用费(以下简称:部门五项费用)支出标准及监控管理,保证五项费用的开支能严格控制在公司预算范围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 二 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及关联子分公司,各经营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标准及管理细则,报财务部备案,经营单位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 业务招待费

第 三 条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内经理级以上干部及驻外主管级以上职员和营销系统内有关人员在承担难度较大的业务和重要接待活动中必要的费用开支。主要指餐费、礼品费、礼金等。

第 四 条             公司对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内集中管理,自行控制,但原则上不允许分解指标(驻外分支机构除外)。业务招待费标准参见附表一。

第 五 条             在公司指定签单招待餐馆就餐的,经有签单权的负责人同意后,事先报餐,就餐完毕由授权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对转来的无签单权限的人员签署的就餐结算单据不予承认。

第 六 条             在公司以外消费的,各职能部门应采用事先申报制度。事先由相关单位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见附表二),交相应部门主管审核,200元以下由主管总监审批,200-2000元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超过2000元以上呈总经理审批。除特殊情况或总经理批准外,对采用先开支后申报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第 七 条             凡是因工作需要对外赠送礼品(包括公司产品)、礼金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办公费

第 八 条             办公费是指公司内各单位办公文具、办公家具、办公通讯器材、电器以及电脑配件、易耗材料等的购置费用。

第 九 条             公司办公费用涉及物品由行政中心(电脑及耗材由系统管理员)在预算额度内统一购买、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 十 条             行政中心设专人对办公用品进行管理。

第 十一 条      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表》(见附表三)报行政中心审核,并经行政总监审批(2000元以下)或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后到定点单位采购。

第 十二 条      公司行政中心应按月将办公用品领用及费用分配表报财务部,财务部将费用划转入各职能部门。

第 十三 条      办公用品领用审批程序:

一般用品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门审核→文具仓领用

电脑消耗材料领用人填写《电脑消耗材料领用及配件维修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总监批准→财务审核→文具仓领用

第 十四 条      严禁公司内部各单位自行采购有关办公用品,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第 十五 条      香港公司等异地分支机构的办公费用,按内部目标考核方案下达指标,自行制定制度进行限额控制。未经审批擅自采购办公用品而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章   电话费

第 十六 条      电话费是指公司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安装、使用电话所支出的费用(包括:移动电话费用补贴)。

第 十七 条      公司管理干部、营销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移动电话费标准实行定额定人管理,补贴标准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 十八 条      公司内总机、各单位所属直拨电话、传真机电话费用由行政中心进行管理。将每月通话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电话分解到各相关部门,查明原因,与业务无关的电话,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按1.5倍话费标准扣减处罚。

第 十九 条      营销系统(包括内、出销、及香港公司等外派营销人员)电话费施行限额控制。具体标准由各部门另行制定,报批后报财务部备案。

第 二十 条      公司本部派出的国内临时出差人员发生的临时电话、传真、邮寄等费用计入差旅费用。

 

第五章    差旅费

第 二十一 条              差旅费是指因公外出发生的各种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补助等。因公出差按出差地点分为:国内临时出差、国内长期出差、境外出差。

第 二十二 条              员工国内临时出差所发生差旅费按国内差旅费开支标准(见附表四)。

一、             长途交通费总监级以下人员未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擅自乘坐飞机的费用,按飞机费用总额的60%报销。

二、             原则上不允许乘坐软卧、客轮豪华仓,夜间行走超过8个小时方可乘坐硬卧。特殊情况下,经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批准请,凭票据报销80%,否则凭票据只能报销50%费用。

三、             员工多人一起出差要安排二人间或三人间住宿,住宿费按原标准的70%执行。

四、             出差期间内报经授权主管批准业务招待费开支或市内的士费支出报销人员,该费用发生差旅区域内相应的所有伙食补贴或市内交通补贴,一概不予以报销。

五、            公司委派的各种会议的费用开支,凭会议通知上注明的相关费用报销;已包食宿的,相关住宿费、伙食补贴不予以报销。

六、            公司派出接受培训人员的费用和补贴标准依据举办单位通知和培训合约确定。

七、            公司因外延发展需要派驻外地长期工作的人员的差旅费及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 二十三 条              国内临时出差实行事先申报制度。

经理(含)以下人员当日未往返地区出差实行事前申请制度,依据差旅费标准和预计出差时间填报《出差(长途)申请表》(见附表五),原则上省内出差审批人为出差人员的直接上级,省外出差审批人为主管副总经理,国外出差审批人为总经理。且审批人对差旅费申请标准按以下授权金额范围执行,1000元以下报主管总监审批,1000-5000元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超过5000元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因特殊原因未能事前申请的,应于回公司后一周内补办申请审批手续。没有经过批准的《出差(长途)申请表》,财务部不予借款和报销。

驻外商务经理出差审批程序由营销单位制订,报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 二十四 条              国内长期出差实行过程控制,各职能单位可在公司规定差旅费开支标准范围内申报长期出差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报批后报财务部备案。

第 二十五 条              员工境外(含港、澳地区)出差所发生差旅费统一按出国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见附表六)执行。

一、             受境外客商邀请的出国人员,已由邀请单位支付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的,不适用上述标准,但经批准,可按100港元/*天标准,限额不超过1000港元/次,一次性发放出差补贴。

二、             属于由国家、省、市外事、外贸部门组团赴国外参展和贸易洽谈的,按代表团统一规定标准执行,不适用本章规定。

三、            境外出差计划及费用预算由相关部门或境外出差人员编制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 二十六 条              出差借款程序:

一、             各类出差人员需借款者,在填报临时出差申请表同时填报《借款单》(注明累计借款额及逾期借款额),参照审批权限报经核准后,转财务部门复查并办理借款。对借款额及逾期情况注明不符者,财务有权退回当事人更正,重新报批。

二、             出差后的各类发票、单据,按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长途交通费、住宿费)分类填报。差旅费用报销单附于《出差(长途)申请表》(结算联)及《外出放行条》后,其中:业务招待费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长途交通费、住宿费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短途交通费、机场建设费、行李托运费、电话费等杂费汇总填写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其他栏中,并入差旅费报销。

三、             差旅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需有同行人员签名确认。

四、             严禁人为将同批次差旅开支项目拆零分次报销,绕避监管,一经发现,财务有权不予受理未报销拆零部分,并在报销单上标识核销。

第 二十七 条              新招聘的外地专业人员,原则上不报销前来报到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单程路费及行李托运费用(毕业生除外)。特殊情况需要报销的,应由本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下载地址

相关软件

[错误报告]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当前共有0人发表了评论.
  • 验证码:

推荐下载

最新下载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