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是人类面临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地震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至今可预报性仍然很低。强烈地震常造成人身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我国属地震多发国家,需要考虑抗震设防的地域辽阔,因此研究结构的抗震性能在我国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我国的现代抗震设计理论是从五十年代开始,在国际抗震理论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积累了相当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74 、78 、89 规范和新修订的2001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2001)按2001 年规范设计的建筑物的抗震能力较89 规范可提高10 %~15 % ,其技术含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受国家经济实力的限制,安全可靠度的设置仍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 要想更好的执行规范就必须明确抗震规范制定的基本思想,明确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下面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以阐述。 1 在地震作用下, 一味地追求结构的强度并不可取,结构的延性是非常重要的 地震分为小震、中震和大震。所谓小震指的是常遇地震,50 年出现的概率大约为63 % ,重现期为50 年。中震是指50 年出现的概率约为10 % ,重现期为475 年。而大震指的是罕遇地震,50 年出现的概率为2 %~3 % ,重现期为1641~2475 年。对于偶然性和随机性很大的地震荷载,要想使结构强度一定大于结构反应,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是十分不经济的。受社会承受牺牲的能力和经济制约的因素,我们只能从概率的角度出发,使结构在一定的概率保证下能安全正常地发挥作用。这就决定了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即通常所说的“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在“小震”作用下,要求结构不受损伤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从结构抗震分析角度来说,就是要求结构在“小震”作用下保持准弹性反应状态,而不进入使建筑物中断使用和产生非结构构件破坏的非弹性反应状态;同时结构的侧向变形应控制在合理的限制范围以内,目的是使结构具有足够的抗侧向力刚度。 ...... |
[工程建筑]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本抗震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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