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时期,包括商品价格在内的经济改革已到了一个攻坚阶段。售电电价,即电力用户的用电价格,能否进行顺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正确反映其价值,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各业的成本支出,且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售电电价对电力企业(特别是供电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当前的售电电价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及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必须进行深入改革。本文结合南通地区的实际情况,论述当前电价存在的弊端、电价改革的必要性及改革思路。 1 现行售电价格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南通市电力用户的用电价格与江苏省其他各市的情况基本一致,经历了3个重要过程。 (1)第1个过程是完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以前。当时的用电价格全省统一:居民电价最高、工业电价次之、农业电价最低,居民电价是工业电价的2.5倍,是农业电价的3倍多。无论将哪个出发点作为制定电价的依据,当时的电价都具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政策性电价。 (2)第2个过程是电价基本放开时期,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初到到90年代末,历时近20年,这个过程与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基本吻合。南通市从1983年开始进入国民经济第一个高速发展期,由于省分配的电力越来越不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使得南通地区的各级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以至工厂企业在市内外、省内外,自已解决电力来源。但其价格要比国家电价高出1.5~2倍,这部分电价由市政府、县政府自行制定,随国家电价征收。1986年以后,南通决定自建电厂,解决本地区的用电困难,这一构想与国家“集资办电”的政策相一致。在这一过程中,用户的用电电价很不统一,不仅全市没有一个统一的电价标准,少数县乡与乡之间的电价标准也不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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