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设计的理解可以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城市设计是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之间的桥梁,它可以表述为:建筑设计—地段规划( Site Planning)—城市设计—城市规划。 (2)城市设计有自己独立的领域。 (3)城市设计创造了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新的价值。这种关系不仅表现在空间上,还表现在时间上,即历史概念,不仅表现在静态上,还表现在动态上。 (4)城市设计的重点在于掌握相互关系中的秩序观点。 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共同之处是“两者都是为居民创造一个良 好的,有秩序的生活环境”。不同之处,一是城市规划是一个二维空间的综合安排,而 城市设计是一个三维空间的环境设计;二是城市规划是各种专家(如经济学家、社会学 家、规划学家、地理学家等)共同合作的结果,而城市设计主要由建筑师和城市设计专 家承担。还有人认为,城市设计主要是解决详细规划要解决的问题。这是一种误解。不可否认, 详细规划中有不少城市设计的内容,但总体规划阶段也同样有城市设计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详细规划是一个规划阶段,而城市设计则是另一个范畴,两者不能划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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