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新一轮的外商投资热潮正在宁波各地掀起,大批国外大公司、大财团纷纷前来落户办厂。在这些外企当中,不乏一些用电负荷高达几十万千瓦的厂家,它们的电力主设备电压等级通常都为110kV或220kV,并且普遍采用自发电和从系统受电相结合的供用电方式。 在这些外企投产初期,由于企业自备发电机的输出容量远远大于该时期自身的电力消耗,因此剩余的电力资源将向系统反送出售。于是,供电企业与外商企业之间就出现了客户系统架构建立和买卖电收费方式约定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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