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县农电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所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增多,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的表现,也是长期以来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农电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必然。农电安全事故无论对于受害者,还是责任者都是灾难性的,必须立足于避免和防范。一旦发生农电安全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我们应依法处理。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农电"两改一同"的不断深入,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法律关系复杂化,"打官司"已成为正常的事,仅仅依靠行政手段解决经济、民事纠纷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 笔者曾经代表公司作为被告参与了多起诉讼案件的审理,对农电安全及有关赔偿问题有一定的探讨,仅供同行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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