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城市供热是保证经济建设、居民正常过冬的必要条件,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尤其在“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截止1994年底,“三北”地区城市供热普及率达20%,城市供热面积达5亿平方米,已有180个城市建有供热设施,并在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人民生活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1994年冬季,由于企业无力支付购煤及运行费用,出现部分城市在国家规定的采暖期内不能正常供暖,影响市民正常生产和生活。例如:沈阳市去年困无钱备煤,有300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未能按期在11月1日开始供热,时至12月全市居民才陆续供热。供热期间热电厂又因无钱购煤“停机限热”,供热企业只能维持低温运行,居民住宅室温仅达10度;哈尔滨市供热企业也因无钱购煤,部分锅炉房停烧,造成热源不足,居民住宅停供热现象 时有发生。为了不让小学校学生挨冻,无奈向学生家长每人集资30元买煤供热。另外,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局部地区也出现过停供或供热不足现象。 这些情况的出现,已引起了强烈的社会舆论,哈尔滨日报曾以题为《包烧收费何时走出困境》、《供暖体制亟待改革》,经济日报曾以题为《冬天里的安居工程——北方城市供暖面面观》,人民日报曾以题为《再困难也不能冻着孩子》,新华社以题为《窘境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改革供暖体制势在必行、出路在于由‘福利型’转向供需接轨——关于北方几省‘供暖危机’的调查》等标题在内参上进行过有关报道。供热难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
关于解决“三北”地区供热问题的紧急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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