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这个看得到而摸不到的东西,联系着社会,联系着你我。毫无疑问它是我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工具。关于语言学的性质,长久以来存在着众多学术论断。 法国语言学家安托万·梅耶(Antoine Meillet,1866—1936年)在许多文章中强调语言的社会性,或更确切地说,把语言看成一种社会行为:“一种语言独立存在于每一个讲这种语言的个人之外,尽管它在这些个人之和以外没有任何实在性,它的普遍决定了它存在于个人之外。” 可见梅耶将语言的普遍性作为语言社会性形成的条件。语言是普遍存在且被应用着的,它联系着人与人、人与事,它是社会生活版块间的纽带。据此,我认为将语言作为一种社会行为来看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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