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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亚里士多德划分政体分类标准

  • 简介: 原文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政体类型进行了划分,以政府的宗旨和掌握政权人数的多寡作为政体分类的标准, 但是这两个标准中,一个政体究竟体现谁的利益则是一个比较难以把握的标准。其实他划分政体类型还存在另一个重要的标准——阶级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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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政体类型进行了划分,以政府的宗旨和掌握政权人数的多寡作为政体分类的标准, 但是这两个标准中,一个政体究竟体现谁的利益则是一个比较难以把握的标准。其实他划分政体类型还存在另一个重要的标准——阶级特性,这探讨亚里士多德政体类型非常重要。
政治思想史《政治学》是关于城邦政治的学说。在对城邦政治的论述中,亚里士多德在掌握了大量经验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了“政体”这一核心概念。“政体”这一核心概念的提出限定了亚里士多德的研究范围,从而使得他的研究更加集中和深入。
为了深化政体研究,亚里士多德对政体的类型作了划分。他沿用希腊传统的划分方法,依据两个标准对政体类型加以划分。这两个标准是:其一是掌握城邦最高统治权权人数的多寡,其二是政府的宗旨,即统治者是只照顾统治者自身的利益还是照顾到全邦的公共利益。依据第一条标准,可以将政体划分为一人执政的政体、少数人执政的政体和多数人执政的政体;依据第二条标准又将这三类政体分别进一步划分为君主政体与僭主政体、贵族政体与寡头政体、共和政体与平民政体。其中,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因为“照顾到公共利益”而成为“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则由于“只照顾到统治者们的利益”而成为“错误的政体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


  目录

1.政治思想史《政治学》是关于城邦政治的学说。
2.为了深化政体研究,亚里士多德对政体的类型作了划分。
3.其实,亚里士多德在分析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时,强调富贵和贫穷是这两种政体的区别,而统治者的人数(多或少)只是偶然的标志。
4.亚里士多德还认为,这条标准具有普遍的意义,即可以作为政体划分为不同类型的解释基础。
5.基于第三条标准,亚里士多德除了对政体进行了第一层级的类型划分以外,还对各类政体进行了次一层级的划分,即将各类的政体划分为不同的亚类型。
6.亚里士多德对政体进行科学分类的旨趣在于探讨各种政体的品位、特征和价值,并谋求实现适合不同城邦的最好的政体。


  参考资料

《古希腊政治学说》 [苏]涅而谢相茨 著 商务印书馆 1991年版
《亚里士多德政体论研究》田雪峰 内蒙古大学哲学系 中青院学术期刊数据库
《西方政治思想史》 徐大同 主编 天津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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