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深入地探究理性的内涵乃是我们永恒的任务,因为理性是我们自我理解的前提,而自我理解又是自我存在的依据。因此对于人类(尤其是西方人)来说韦伯问题既是他所处时代的问题,也恐怕是所有时代都会遇上且必须回答的问题,那就是:首先要认识西方理性主义的特性,在西方理性主义之内认识西方理性主义的特性,并通过西方理性主义和现代西方理性主义的形成,解释西方理性主义和现代西方理性主义的特性。这是由于所有关于特殊形式的地方显然都是涉及西方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理性主义,而理性会在不同的生活领域,以不同的形式,在所有文化范围内出现。并且由于理性的不同形式,韦伯总是一再地回忆起,“理性主义”可以具有非常不同的意义,诸如技术化意义的合理性、形式合理性、价值合理性、方法论生活指导的合理性等等,颇为复杂,都试图从不同的方面去论述理性之为何物。而对理性的探讨或定位最终导致了当今时代思想的复兴。 一、传统理性观念 在传统的观念中,“理性”主要指人的一种认识能力。古希腊语相应的词汇为nous (来自动词noein,意为“思维”、“思想”)和logos(来自动词legein,意为“计算”、“思想”和“理性”),都有“认识”的含意。后来的拉丁语以及由此生发下去的ratio,就更直接是(理性)“认识”的别样表达了,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思”就是“理性的认识”。 在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中,自我的内在一致和由此而来的“自我理解”、“自我对话”是最为基础的和最为核心的,而这种自我理解就是理性的结果,尤其是理性作为一种统一性认识的结果,因此理性的认识能力虽遭到了现代语言论、浪漫主义诗学理论、后哲学文化以及各种非理性主义思想的围追堵截,但它对统一性的认识上的追求依然是坚持不懈的。人类对自然和对自我的不断翻新理解之迫切要求促使我们不断产生知识的统一,这就是理性在“认识”这个初始环节的奠基性意义,其余科学、艺术、哲学以及实践活动等方才可以可能。在我们的生存之中,科学所提供给我们以测度通向世界的每一途径和世界的各个范围的每一种事物,都属于这种理性的迫切要求。我们哲学思想传统的遗产,也同样重要地属于这种理性的迫切要求。虽然这种遗产没有一项可以看成是无庸置疑的和超越的,但我们都不能任其不受注意地消亡。理性对统一性的迫切需要在要求我们这样做,而且会永远要求我们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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