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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文认为从根本上说,人的存在是一种“需要一创造性”的存在。这种特性使人的存在又成为一种价值存在。人类存在的独特性——“需要一创造”性,及人类活动的独特性——能动的实践性,都是通过价值所显示的人的本质,表征着人的存在的价值属性。人的世界是一个价值的世界意义的王国。此外,文章还指出 其中讨论人的价值问题,更要强调人的能动的创造性,即创造价值,一个人性结构的内在规定。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任何事物都是“自我构成”、“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人类也不例外。马克思说:“人双重存在着主观上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中。”①这表明,一方面,作为经验层面上的肉体存在物,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他必须与外部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以维持自身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又具有内在尺度,从而有可能通过自我意识把自身从自在世界中提升出来。因此,“人不仅仅是自身然在物,而且是人的自身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②这第二方面,对人之为人的存在具有决定性意义。正如有学者指出,人是符号化的存在物,人是文化的存在物,人是能动的实践存在物,等等。众说纷经,但归之一点,即人的存在方式是独一无二的。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说.人的存在是一种“需要一创造”性存在。“需要”与“创造”是人类所具有的两种相互确证,相互渗透而又彼此推进的特性。这种特性使人的存在又成为一种价值存在,并使得人类的进化、社会的进步乃至文明的发展表现出一定的秩序性和规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