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儒家传统思想我们能分析出现代的人权思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儒家思想对现今的人权思想是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的。关心人权和尊重人权就必须首先关心和尊重人的主体本身。没有人主体的存在,人权也就无从谈起。我们认为人权不仅是一个社会范畴而且还是一个历史范畴。从儒家传统的思想便可分析出这一点。早在二千五百年前我国就已经有了维护人权的思想。因为儒家的核心思想是关于“仁”的理论。对什么是“仁”,如何实现“仁”,孔子本人就有很多阐述。孔子及后世儒家对人自身主体表达了深切的关爱,这可从他们一系列的言论中得到证明。我们应该用辩证的视角来分析儒家思想,便能看到他对现今人权思想的积极作用。首先,儒家的爱人思想是包括所有人在内的一种博爱思想。那么这就是肯定了人的生存权,而生存权又是人权中最基本的权利,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出儒学对人权的产生有了很大的推动,我们也可以说儒学是现代人权的启蒙。其次,现在我们分析人权问题也是和儒家思想密不可分的。再次,受儒家传统影响的中国人对人权的理解也是和儒家思想相互呼应的。 关键词:爱人——孔子的“爱人”是包括所有的人在内的一种博爱。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孔孟儒家认为人是天地间最高贵的一类,因此绝不能作为牺牲品。孔子反对用人殉葬,就是假的也不行,因为它不合爱人之道。孔子对用木偶人殉葬,如此大动肝火,骂其断子绝孙,同样表明了他对人的主体性的关爱。 仁——孟子认为,“仁”就是“人”人不分男女老幼,也不分尊卑贵贱,所有的人都是人,要以“人”即“仁”来对待人。 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是孟子在“仁”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的思想。由爱自己的亲人,推及对人民的仁爱,并由对人民的仁爱推及对万物的爱护。 我们认为人权是一个社会范畴。人权所讲的人,不是脱离现实生活而孤立存在的抽象的个人,而是在现实社会中生活着的人。这样的人的本质是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从事生产等各种社会实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