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实体思想构成了戴震义理之学的价值源头和逻辑起点。戴震义理之学的思想宗旨决定了戴震必须把探索的视野由自然的层面转向社会的、政治的层面。戴震论“性”,是展示其进步伦理观和思想启蒙意义的重要方面,是戴震义理之学的核心内容。戴震从元气实体的本体论观点来规定人性,反对宋儒以所谓“天理”来“凑泊附著以为性”,把其人性理论建构在坚实的“血气心知”基础之上。戴震论“性”,已不单纯局限于“性”之自身,而是具有超越“性”自身的人类学或伦理学的含义。具体说就是,戴震论“性”,是其元气实体思想在整个社会政治、伦理领域的充分展开。本文将从戴震对“性”所做的价值规定及“性”所具有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等特征方面做一总体分析和评价。 一.心性实体:以“血气心知”为存在基础 戴震反对宋儒把“性”分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认为“性”不是二分的,而是一元的,“血气心知”就是“性”的实体,即戴震所谓“血气心知,性之实体也”。[1]“性”不是空疏超然之“性”,而是建构在“血气心知”基础之上的“性”;“性”不是来自“虚”,而是来自“实”。戴震在《读孟子论性》、《读易系辞论性》以及在其“正人心之要”的著作《孟子字义疏证》中,都用大量篇幅多层次多角度地论述了有关人性的思想,提出了其系统的自然人性思想,深刻揭示了人性的自然本质和价值内涵,成为中国传统人性理论学说的集大成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