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5)《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保护区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9)《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10)《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1.3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3.1指导思想 以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为对象,贯彻“全面规划、积极保护、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的自然保护工作方针,坚持以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动植物为中心,严格核心区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活动对动物的干扰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充分利用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在保护、恢复、发展生物资源和不降低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开展经营利用和生态旅游,达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1.3.2原则 (1)从实际出发,高标准起步,突出科学性、超前性和可操作性。 (2)规划要本着精简节约,讲求实效,结合实际,逐步提高的原则,积极采用先进技术,着眼未来,满足省级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需要,充分考虑与国际接轨。 (3)坚持保护第一、持续发展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认识自然、改善和利用自然相结合,力求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保护区的社会、生态和经济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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