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法的价值,是个古老的话题。美国法学家庞德(R·POUND)说:“在法律史的各个经典时期,无论在古代或近代里,对价值准则的论证、批判或合乎逻辑的适用,都曾是法学家们的主要活动。”[1]在中国,法的价值却是近些年来才引起人们注意和讨论。而经济法的价值问题,则无论在国内或国外,都是一个新问题,值得认真研究。经济法是法学体系中一个重要而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是一个年轻的法律部门。作为历史发展的产物,经济法在现代法学领域里充当着重要的角色。而价值是法学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将经济法的价值与一般意义的法以及邻近法律部门的价值进行比较,从而进一步论证以实质正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和谐为其独特价值取向的经济法的价值。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有必要重点谈谈经济法的价值,明确其在实践领域里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价值 法的价值 经济价值 社会价值 经济法的价值 一、价值和法的价值的含义 “价值”一词,最早出现在经济学上,比如商品的价值、价值规律等等。马克思曾经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2] 它体现了人与物的关系中主观需要与客观属性的辨证统一关系。明确了价值的含义,我们再来看看法的价值。 研究法的价值首先要明确法的价值是什么,即法有哪些价值。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各有各的说法,常见的认为法的价值有秩序、正义、公平、效率、利益、安全、自由等等各项;上述各项的内涵怎样,所列各项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也各有不同理解,有的干脆只逐项说明而不谈关系。本文研究经济法价值,却不能不从这些一般的法的价值问题谈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