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犯罪案件的特征
金融犯罪应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破坏金融秩序,侵犯金融财产利益,依照刑法的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金融犯罪除具备一般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具备以下五个特征。
(一)行业性 金融犯罪几乎发生在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具有很强的行业性特征。其犯罪主体多熟悉金融业务,有的本身就是金融行业内部工作人员,比如银行信贷人员和储蓄人员利用管理银行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打存折的方法,大肆贪污银行储备金等犯罪行为,这无不表明其行业性的显著特征。
(二)多元性 金融犯罪不仅涉及自然人,还涉及单位法人,内外勾结作案突出。这里的内外勾结有两层含义:一是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与外部人员勾结共同作案,这种情形下,由于有熟悉金融业务的工作人员的参与,犯罪分子更容易得逞,既遂案件多。我国已破获的很多金融案件都有金融机构人员的参与,尤其是影响比较大的案件。另一种内外勾结的情况就是国内人员与国外人员相互勾结,骗取中国金融机构的资金,他们大多数在国内实施诈骗,将骗取的巨额资金经过境内外复杂的金融运作后再转移出境。这样大量的赃款就被转移到国外,使得公安机关的追赃难度加大。犯罪分子也有可能逃到国外,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这种内外勾结案件随着金融业国际化的发展程度加大会越来越多。从近年来司法机关破获的大量金融诈骗案件可以看出,从事这类犯罪活动的既有自然人也有单位;既有国内人员也有国外不法分子;有的国外人员实际上是偷渡到国外非法取得外国护照的中国人,如某商业银行广西钟山支行被诈骗2.09亿元的案件就是此类身份的人所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