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土地置换规划依据《林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从林州市实际出发,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置换,在置换中保护”的方针,围绕保护耕地这个中心,在开展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和“空心村”整治的同时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促进土地利用的有序化、合理化、集约化和科学化,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林州市经济建设对用地需求,解决土地供需矛盾,促进林州市保护耕地与经济建设协调稳定发展。 下边就本次置换规划的的过程,包括其重要性、三项整治的潜力及置换工作的可行性作详细说明: 1. 规划的重要性 1.1 规划背景及重要性 在全国经济形势加速发展的大好环境下,林州市的总体目标还是加快发展,加速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林州市的各项建设对耕地的占用明显增多,人地矛盾日趋尖锐,人口和土地逆向发展的形势比较严峻,使得全市建设用地指标逐年减少,就全省来说今年又减少了30%,根据省里安排,市以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靠三项整治挖潜解决。另外我市建设用地浪费和闲置土地问题又相当严重,这包括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三个方面。同时,三项整治对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现代化新农村都很重要。通过土地置换规划,可以减少耕地占用,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的实现,发展农业生产,使社会稳定从而发展林州市的城镇建设。使得我们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可以保护好我们的“生命线” ,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根据我国先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林州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林州市土地置换规划。 1.2 土地置换规划的概念及其对象和范围 本规划所称的土地置换规划是指将分散的待置换建设用地复垦,把复垦后转换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集中起来使用,以达到节约耕地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其土地置换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砖瓦窑、工矿废弃地、村庄用地和打谷场,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如未经批准的砖瓦窑等)根据规定没有列入置换资源(即不能等量置换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另外,根据2003年林州的调查数据中以没有了打谷场,所以打谷场也不用考虑。 本次规划的基期为2003年,规划期为2004——20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