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470—92电站锅炉过热器和再热器试验导则 1 总则 1.1 过热器、再热器是锅炉设备的重要部件,其性能好坏直接影响锅炉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为保证过热器和再热器安全、经济运行,发现过热器、再热器存在的缺陷,寻求保证其安全运行的条件,从而制订锅炉合理的启停及运行方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的适用范围为电站锅炉,对有过热器的工业锅炉亦可参照引用。 1.3 过热器、再热器试验应具备下列条件。 1.3.1 锅炉已经过燃烧调整,并持续运行半年或三个月以上。 1.3.2 高压加热器能正常投入。 1.3.3 调温装置运行正常并调节灵活。 1.4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要进行过热器和再热器试验。 1.4.1 新型机组(含进口机组)投产后的鉴定、验收试验。 1.4.2 发现过热器、再热器超温爆管,或蒸汽温度达不到设计值,需要查明原因时。 1.4.3 过热器或再热器系统进行改进的前后。 1.4.4 锅炉燃料性质或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过热器、再热器安全运行时。 1.4.5 其他情况下,认为有必要所进行的试验。 2 试验内容及方法 2.1 负荷特性试验 2.1.1 稳态试验: 2.1.1.1 在制造厂规定的参数保证值的负荷范围内到额定负荷之间,等间距地选取3~4挡进行试验。由额定负荷逐级降低,尽量保持蒸汽压力和温度为额定值。 2.1.1.2 根据不同的试验等级,每一工况下稳定0.5~1h后,测量记录1.5~2h。 2.1.2 动态试验在电负荷变化率为3%~5%额定负荷下进行。 2.1.3 试验中如发现过热器或再热器超温或蒸汽温度超过限值时(按规程规定的汽温上、下限值),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直至恢复正常。 2.2 给水温度变化试验 2.2.1 试验在额定电负荷下进行,除给水温度外,其他运行参数保持在设计值。 2.2.2 试验分为高压加热器全投(设计给水温度)、停一半高加和高加全停(给水温度最低)三个工况,每一工况下稳定0.5h后,测量记录1.5~2h。 2.2.3 试验中如发现过热器或再热器超温,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加大喷水量、调整燃烧器摆角等)。当用尽手段仍无法控制超温时,则中止该工况下的试验,恢复正常运行。 2.3 调温特性试验 2.3.1 该项试验的目的是,了解调温装置的调温幅度,掌握过热器和再热器在各种不同调温工况下的运行特性。 2.3.2 调温特性试验在额定电负荷下进行,除蒸汽温度外,其他运行参数均保持在设计值,燃料量基本不变。 2.3.3 试验中蒸汽温度的高限值以其管壁金属温度不超温,或汽轮机运行规程规定的汽温最高允许值为限;低限值以运行规程规定的最低允许蒸汽温度为准。当发现超温或蒸汽温度达不到最低允许值时,可使用调温手段使汽温恢复到允许值范围。 2.3.4 对喷水或表面式的调温装置,减温水量可在制造厂的设计范围内分三挡进行试验(每挡间减温水量的差值可视具体情况而定)。每一工况下稳定0.5h后,测量记录1.5~2h。 2.3.5 对摆动式燃烧器的调温装置,试验时一般以燃烧器摆角“0°”(水平位置)为准,再分别上摆50%、75%、100%和下摆50%、75%、100%。每一状态为一试验工况,各稳定0.5h后,再测量记录1.5~2h。 2.3.6 对烟气挡板的调温装置,试验时可将烟气挡板开度分成25%、50%、75%、100%四挡,每挡为一个工况,各稳定0.5h后,测量记录1.5~2h。 2.3.7 对汽-汽热交换器的调温装置,试验时旁通阀开度由零逐级增加至25%、50%、75%和100%,再依次回复到关闭状态,观察其对再热蒸汽温度的影响。每一开度下稳定0.5h后,测量记录1.5~2h。 2.3.8 对烟气再循环的调温装置,可先在一台再循环风机运行的情况下,调节风机出口烟气挡板开度为30%、60%、100%时进行一组试验,再开启第二台风机进行同样的试验,以全面了解其调温性能和调温幅度。每一工况下稳定0.5h后,测量记录1.5~2h。 2.4 过剩空气系数变化试验 2.4.1 以省煤器出口处的氧量为准,可在锅炉运行工况许可的范围内,利用调节送风机风量的方法,使氧量在4%、5%、6%(对煤粉炉)的情况下进行试验。对燃油炉可视具体情况适当降低氧量值。 2.4.2 每一工况下稳定0.5h后,测量记录1.5~2h。 2.5 燃烧器投运方式改变试验(链条、抛煤、沸腾炉无此项试验) 2.5.1 利用投运上层和下层燃烧器的方法,使火焰中心发生改变,了解其对过热器、再热器运行特性的影响。 2.5.2 对四角布置的燃烧器,可视需要增加单侧投停燃烧器,进行火焰中心偏斜试验。 2.5.3 每一工况下稳定0.5h后,测量记录1.5~2h。 2.6 启、停特性试验 2.6.1 该项试验的目的是,掌握在锅炉启动和停炉过程中,过热器、再热器各段受热面的金属温度和吸热量变化情况,为制定合理的启、停方式提供实测数据。 2.6.2 启动和停炉过程均按运行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和调整。启动试验从锅炉点火后起压开始,升温升压,汽轮机冲转,一直到并网带额定负荷的全过程;停炉试验则从锅炉减负荷开始,直至灭火的全过程。 2.6.3 在整个启动和停炉过程中,定时记录锅炉有关运行参数、锅筒上下壁温差,测量过热器和再热器的炉内外壁温,以全面了解过热器、再热器的启停特 性。 3 测点选择 3.1 温度测点选择原则 3.1.1 应根据试验要求和过热器、再热器系统的结构特性,分析其水力偏差和吸热量偏差。测点一般应选择在几何尺寸最长、受热最强的管子上。双炉体锅炉,可按半个炉膛来考虑集中布置测点,在另一半炉膛选取少量对比点即可。 3.1.2 为了解过热器和再热器运行的安全性,应在受热最强的管子上设置炉内壁温测点,数量不宜太多,一般5点左右,并在炉外的相应管子上设置壁温测点,以了解炉内外壁温差值。 3.1.3 为测定沿炉膛宽度屏间的热力偏差,应在炉外管屏出口总管上安装壁温测点,一般每隔一个屏安装一点即可(亦可在每一屏的总管上均安装测点)。 3.1.4 欲测定屏式过热器同屏管间的热偏差,应在出口侧管屏的每一根管子上安装一个壁温测点,并在该屏进、出口总管上安装总的汽温测点和压力测点,以便计算焓值。 3.2 其他测点的选择 3.2.1 为考核过热蒸汽和再热蒸汽是否达到设计参数(压力、温度及压降),应在过热器和再热器进口集箱的进口侧和出口集箱的出口侧安装专门的汽温和压力测点,压力测点亦可在原设计的运行测点处接一个三通,引到试验表计上,这样可减少在受压部件上的打孔数。 3.2.2 喷水流量测点一般可用原设计的测点。 3.2.3 视试验规模和过热器、再热器结构特性,需要测量管间或屏间水力偏差时,应在沿烟道宽度方向设置一定数量的流量测点。 3.2.4 锅炉运行工况(流量、压力、温度等)测点可按经过校验合格的表盘表计选择取用。 4 测量项目及测量方法 4.1 温度的测量 4.1.1 温度(包括蒸汽温度、管壁温度和烟气温度)可采用经过专门标定、并确认合格的热电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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